近代中国语文教育述略

辛亥革命网 2018-06-15 09:26 来源:团结报 作者:李万峰 查看:

“语文”的诞生,是20世纪前期文学革命和语言革命的结果,用“语体文书写”取代了个别阶层的“文言书写”,打破了文言文一统天下的局面。

  提到语文,人们往往会认为,不外乎中小学校教授的说话、写话,朗读、阅读,作文、写字之类的课程内容;其实这种认识是有点偏狭的,既没有上升到语言、文字、文学与文化的语文教育高度,又没有把握住“民族语言得以生发的载体,民族精神得以孕育的课程”的语文课程本质。语文的发展史,实质上是一部中国近代以来的教育演进史。

  语文教育历史变迁

  语文的发展史,实质上是一部中国近代以来的教育演进史。按照时间顺序,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清末废科举到“五四”运动期间的“国文”主宰时期。“国文”主宰时期,可以上溯到1901年的清末“新政”,新政下令将省城书院改设为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设中学堂,各县设小学堂。1905年,清朝在废除科举制度以后,开始开办新学堂。当时的课程以至教材,都是从西方引进的,学堂中有一门功课叫“国文”,只有语文一科,教的是文言文,即教授的仍是历代古文,当时称为“国文”课。1907年以“国文科”取代“读经科”,当时的“国文”仍以文言文为“文范”,以《尚书》《国语》《战国策》为主要教材。1913年3月,鲁迅、朱希祖、许寿裳、马幼渔等以“读音统一会”会员的名义提议采用注音字母,经表决获得通过;1918年底,教育部通令在全国范围颁布实行注音方案,这在帮助人们识字正音上发挥了很大作用。

  第二阶段,“五四”运动到1949年6月的文白交替时期。五四运动爆发以后,由于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白话文兴起,国文课受到了冲击;小学“国文”改称“国语”,侧重白话文,提倡教学接近群众实际语言,教材具有鲜明的口语特点。中学仍称“国文”,侧重文言,但加入一定的白话文。其标志是,北洋政府教育部1920年颁布的第七号令,将国民学校的“国文”改为“国语”。初小教材不加文言,高小教材酌加文言,但仍以白话为主体。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叶圣陶、夏尊鼐二人提出了“语文”的概念,并尝试编写新的语文教材,可惜因日本侵略中国而被迫终止。

  第三阶段,1949年6月到现在的语文一统时期。1949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研究全国范围使用教材,确定中小学都应以学白话文为主,中学逐渐加点文言文,作文则一律写白话文,要求在口头上和书面上,使学生能掌握接近生活实际的语言能力;并采纳叶圣陶的建议,不再用“国文”和“国语”两个名称,一律称为“语文”。“语文”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两个方面:在口头谓之语,在书面谓之文;口头的包括听和说,书面的包括读和写。使用“语文”这个名称,表明了要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纠正封建社会长期遗留下来的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分家,教学里只管读文章、写文章,不管口语训练的弊病。新中国成立后,叶圣陶再次提出将“国语”和“国文”合二为一,改称“语文”。这一建议被华北政府教育机关采纳,随后推向全国,从此,“语文”成了中小学的一门主课。

  语文教育的多元变革

  (一)国文诞生

  随着废科举、兴新学的发展,国文科目也与这一历史进程共同演进。这主要表现在国文课与修身、算术一起成为新式学堂的主要科目。如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一日(1906年3月25日),学部上奏的《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中,明确规定了:凡中小学堂所用之教科书,宜取浅近之理与切实可行之事,以训谕生徒,修身、国文、算术等科……。再根据《清史稿·选举志》记载,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师范科目:修身、教育、国文、历史……值得注意的是,国文科目一度在两个奏折中变为了中国文学科目。在宣统元年三月二十六日(1909年5月15日),学部同日上奏的《变通中学堂课程分为文科实科折》中,规定:文科以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为主课,而以修身、算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理财、图画、体操为通习。

  (二)教学改革

  随着新学的兴起,教学改革首先始于教科书的编辑工作。据时人蒋维乔写的《编辑小学教科书之回忆》一文中说到,民元前十五年丁酉(1897年),南洋公学外院成立,分国文、算学、舆地、史学、体育五科。

  国文教科书的编写,当时,参加的编辑者有张元济、高凤谦、蒋维乔、庄俞等,拟定了几点形式方面的原则:首先,发明之原则,即为第一册教科书中,采用之字,限定笔画。其次,选定教科书采用之字,限于通常日用者,不取生僻字。再次,第一册共计六十课,前课之生字,必于以后各课中,再见两次以上,俾使复习。最后,为全书各册文字规定之字数。

  至于材料方面,则选用事项涉于多方面,不偏于一隅。杂采各种材料,以有兴味之文字记述之。各册六十课中,约计理科、历史各占十五课;地理九课;修身、实业各七课;家事、卫生、政治、杂事共七课。各课皆附精美之图画,便于儿童记忆。1904年12月,编辑出版了《最新国文教科书》《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高等小学国文教科书》。

  (三)课程标准

  五四运动之后,国语逐渐取代了国文,成为中小学堂的五大必修科目。这时,研制小学国语课程标准,规范国语教学就成为其时的紧迫工作。课程标准是规范国语课程的最高标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相继颁布了四部小学国语课程标准,为了方便陈述,这里仅以小学国语课程标准为例。

  首先是1923年由吴研因起草、全国教育委员会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覆订颁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小学国语课程纲要》。该纲要分为目的、程序、方法、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四个部分。纲要目的为:“练习运用通常的语言文字,引起读书趣味,养成发表能力,并涵养性情,启发想象力及思想力。”沿着这一目的,制定了第一学年至第六学年的教学程序,并且六个学年是层层递进的。如第一学年中:演进语练习,简单会话,童话讲演。记载要项和字句反复的童话故事,并儿歌,谜语等的诵习。重要文字的认识。简单语言的记录发表。写字的设计练习。第二学年变成“注重会话和童话讲演”。第三学年则为“童话,史话,小说等的演讲”。进而,到第四学年,同第二学年。加普通的演说。到第五学年,则同第四学年,加辩论会的设计,练习。到第六学年,同第五学年,注重演说的练习。由此可以看出,小学国语课程标准,基本上沿着学生的心理规律、认知水平,为每一个小学生设计了一条“会话—讲演—演讲—辩论会—演说”的国语练习进阶能力阶梯。至于方法,规定了语言,读文,文字,作文等多种方法,其中,语言就明确规定了:初年多用演进法,以后多用会话,讲演,表演。而毕业的最低限度的标准方面,分为初级和高级两部分。初级中的语言,明确达到“能听国语的故事演讲,能用国语作简单的谈话”,而高级则规定,“能听国语的通俗演讲,能用国语演讲”。

  其次,1929年中华民国大学院(教育部)对1923年颁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小学国语课程纲要》进行了修订,然后由大学院以《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小学国语》为名进行颁布。本次课标分为目标、作业类别、各学年作业要项、教学方法要点、最低限度五个部分。相较1923年的课程纲要,本次课标将“目的”变为“目标”,将“程序”改为“作业类别”和“各学年作业要项”,将“方法”改为“教学方法要点”,将“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变为“最低限度”。本次课程标准还做了如下调整:主旨上,情趣和思想兼顾。这首先突出了神话的寓意、物语的情趣;其次,提倡三民主义、突出民族主义。如“不背本党主义,或足以奋兴民族精神,启发民权思想,养成民生观念”。文体上,文章与文学兼顾。改变了课程中专重文学的材料,新课程中将文学文、说明文、应用文三类,兼采并用。语体上,全用白话兼译文言。新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学习平易的语体文”,对1923年课程纲要中的语言、读文、作文、写字的名称进行了调整。这份课程标准只是“暂行”,试行了3年后便被正式的课程标准《小学课程标准国语》(1932年)所取代。

  再次,1932年颁布的《小学课程标准国语》,是一份正式的国语课程标准。内容主要分为目标、作业类别、各学年作业要项、教学要点四个部分。其调整主要体现在:主旨上,不避教化。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尤其是九一八事变的发生,课程目标中删除了“涵养性情”,增加了“培养阅读能力和兴趣”。加强了“三民主义”教育,尤其是强化了其中的民族主义教育。内容上,强调实用。在升学需要的基础上,兼及人生的常识、职业的陶冶以及现在社会的需要。文体上,倾向文章。新课程标准更注重培养儿童实用文章的读写能力。

  最后,1936年颁布的《小学国语课程标准》。内容同1932年的一样,主要分为目标、作业类别、各学年作业要项、教学要点四个部分。这份课程标准是根据“非常时期”的形势而制定的。其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如蒋介石号召的“读经”和加强国防教育;另一方面有必要加强实用知识和实用文体教育。

  语文概念自20世纪初产生以来,经历了国语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学科整合几个时期,并最终被法定确认于1949年。其内涵从“语体文+文言文”“大众语+大众文”“国语+国文”到“口语+书面语”等不断演进。“国文”和“国语”只有一字之差,虽然都是进行母语教育,但“国文”的概念突出了书面阅读的重要性,而“国语”则突出了白话文(语体文)的重要性,强调言文一致。这样,“文学革命”与“国语统一”正式合流。

  “语文”的诞生,是20世纪前期文学革命和语言革命的结果,用“语体文书写”取代了个别阶层的“文言书写”,打破了文言文一统天下的局面,不仅使普通大众通过接触各类信息获得应有的话语权,而且以语言的方式实现了国家民族的统一,使得“白话文”式的语体文成为全国通用概念和统一语言。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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