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前的中日海上贸易

辛亥革命网 2019-06-06 09:54 来源:团结报 作者:谢俊美 查看:

“泰益号文书”的整理研究对了解甲午战争以前的中日关系、特别是中日海上贸易、中日民间文化交流,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前几年,笔者应日本神户学院大学的邀请,去该校作了短暂的的研究访问。说它短暂,那是因为研究活动前后只有10天。先前也曾多次赴日,但每次都是自已带着研究题目去看书、查资料,搞研究,时间也比较长,但这次则是个例外,是应邀去指导该校的研究生如何“读档”“研档”。

  这是一批甲午战争前在日经商的华侨华人的档案资料,因为它由陈世望家族后人提供,陈氏家族的商号叫“泰益号”,所以,日本学人称其为“泰益号文书”,总数约五、六万件。因为年代久远,历经清道、咸、同、光、宣五朝和民国时期,许多档案经多年水浸虫蛀鼠咬,已无法辨认。又因文书多用商业用语,夹杂闽、粤、苏等地方言,很不规范;甚至为了保守商业机密,使用代码,代指和暗语,这就更增加了读档的难度。且不说当代的日本文科研究生阅读不了,即使中国的文科研究生也深感吃力。

  笫一次鸦片战争前,清朝实行闭关政策。当时的日本亦实行锁国,中日贸易多由民间私商之间进行,有记载说,在康熙四十年至康熙五十四年(1701-1715)间,中国每年通过私商,购倭铜400万斤左右,主要用于铸造钱币。这种民间贸易到咸同年间也从未停止过。曾任清朝户部尚书的翁同龢在其日记中就有通过天津商人购买倭铜的记载。咸丰十年(1860)不平等的《北京条约》签订,使西方资本主义列强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西方的自由贸易制度为华商从事中外贸易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时间。而邻近的日本则于同治七年(1868),实行明治维新,结束了长期的锁国政策,对外实行自由贸易。同治十年(1871)中日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此后,中国东南沿海沿江的广东、福建、江苏及江西、安徽等地的华商先后前往东南亚、香港、日本等地,从事海产品和中药材方面的贸易。“泰益号”创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创办人为旅日华商陈世望。“泰益号”的前身为“泰昌号”,创办于咸丰十一年(1861),创办人为陈世望的父亲陈国梁(即陈瑞椿)。陈国梁于道光年间来日,先开杂货店,后与黄姓、沈姓、何姓华商合股创办“泰昌号”。“泰昌号”开张之日,闽商郑有德特贺一联:“大道咸宜,福禄是保;兴和迪吉,信义斯亨”。同光年间,与“泰益号”贸易往来的,有上海小东门各水产号、台北迪化街捷茂行,厦门的洪本部,大连的奥町一金城义、烟台的马祖宫以及香港湾仔一带的水产行等。

  因为要指导研究生读档和研档,自己就必须要先看档,找出几份有代表性的档案对同学生进行讲解和指导。在中村哲夫教授的安排下,我查看了“泰益号文书”编目,挑选了其中一部分档案进行阅看。这次阅档,时间虽短,但收获不少。使我对同光之际中日民间海上贸易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时清朝正兴起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洋务运动,日本的改革也刚起步。日本虽屡屡要求中国与之重订条规和通商章程,希望添加西方列强强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的“利益均沾”内容,但均遭到清朝严正拒绝。根据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提议,清朝在日本长崎等地设有理事府,府内设理事官、传事房、巡捕,负责管理在日本的华侨华人的事务。理事府接受驻日公使、领事领导。光绪十七年(1891)的一份“夏浯江德修录的《簿书鞅掌》(“鞅掌”是审理纪录的意思)中记载了清朝驻札长崎理事官张姓办理泰昌号一件商务纠纷。记录讲泰昌号主人黄礼鏞因与另一名泰昌号当事人陈瑞椿(即陈国梁)发生账务纠纷,派妻子到长崎找到张姓理事官。簿书不仅记录了黄妻的呈禀,而且记下理事官张某的批文。这份资料说明当时在日的华商华人的事务仍由中国清朝管辖,日本政府还无权过问。还有三件材料是在“泰益号文书”“式状”卷档中发现的,一件讲中国华侨华人同日人发生土地房屋的纠纷,清朝驻日理事官如何秉公办事,维护华商权益、妥善处理解决的过程。一件是华商黄傅氏向理事官呈禀诉讼所购房屋被日人久占不还,理事官与日方交涉的过程。一件是讲长崎华商联合神户、横浜华商拒绝将货物交由日本三菱邮船会社承包运载的事,最后经理事官交涉,迫使三菱邮船会社赔款并公开道歉。这三件资料表明,在甲午战争前,中国在日华侨华商的合法权益还是得到了维护。

  同光年间,在日本长崎的华侨华商主要有“三帮”:闽帮(又称八闽帮),建有福建会馆、崇福寺、福济寺,供奉妈祖;广帮,以广东潮、汕两府人为多,建有潮汕会馆、圣福寺,供奉妈祖、观音;江帮,包括江苏、安徽、江西等地人士,从事各种行业,建有兴福寺,供奉关帝、观音、十八罗汉等。“三帮”曾应驻日公使李经方的要求,皆举有董事。当时广帮董事为冯皙华,江帮董事为张国英,闽帮董事即“泰益号”创始人陈瑞椿。“三帮”约定:一帮有事,“三帮”会同解决,必要时请理事府出面予以帮助。因此,在日华侨华商的抱团取暖的作法,加上有使馆支持,在日经营活动大体平顺。

  华侨华商多为私商,用今天的话说,都是私营个体户。在对外贸易中,他们一方面学习和适应外国的社会、商贸制度和经营之道;另一方面则坚守中国商人的传统道德和商业规则。在商业活动中,他们同时也将中国传统文化、经商理财理念不经意地带到了东南亚各国和日本,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中外借鉴、互相交流,彼此取长补短的作用。这些在“泰益号文书”中同样得到了印证。在“泰益号文书”里,常常看到华商抱怨日人使用汉字很不规范,对汉字乱用乱写。笔者在检阅“泰益号文书”档案时,无意之中发现两件有关华商如何经商理财和做人的资料:一件是林则徐手书、由厦门文德堂刷印的《陶朱公理财要图》,内容为:

  能识人,知人善恶,账目不负;

  能用人,因才器使,凡事有赖;

  能整顿,货物整齐,夺人心目;

  能办货,置货不苟,蚀本可轻;

  能安业,厌旧喜新,商家大病;

  能敏捷,犹豫不决,到老无成;

  能接纳,礼文相加,愿交者众;

  能倡率,躬行以卒,观成自生;

  能知己,贮货随时,智者之商;

  能辩论,言词阐明,听者喜悦;

  能还账,多寡宽紧,则中而行;

  能讨账,勤谨不懈,取讨自多;

  勿鄙陋,应给无文,交关之客不至;

  勿浮华,用度不节,破败之端在此;

  勿优柔,胸无果敢,经营之气不振;

  勿强辩,专务口给,知必取厌于人;

  勿懒惰,取讨不力,账目付之乌有;

  勿固执,拘泥不通,便成枯木之株;

  勿轻出,轻出必滥施;

  懒收,懒收亏本利;

  勿贪赊,贪赊多估价;

  畏还,畏还买莫续;

  勿痴货,优劣不出;

  善恶,贻害非浅;

  勿昧货,依时买卖;

  时宜,各有常度;

  勿货贱,贱极则其恢复必速;

  ……

  勿货贵,贵甚则其获利有限。

  道光庚戌中秋 少穆林则徐书

  (印)历官十八省

  统兵八十万

  道光庚戌即1850年。同年5月,道光去世,咸丰接位,诏直求贤,大学士潘世恩、尚书孙瑞珍、杜受田等首以林则徐荐。据此推断,此书当是是年5月以前,林则徐在籍时应闽帮人士之请所书。

  另一件是张友谅(益三)所书《陶朱公理财+六则要诀》:

  生意要勤紧,切勿懒惰,懒惰则百事废;

  货物要修整,切勿散漫,散漫则查点难;

  议价要定明,切勿含糊,含糊则争执多;

  期现要约定,切勿辘轳,辘轳则交关鄙;

  用度要节约,切勿奢华,奢华则钱财竭;

  买卖要随时,切勿挨延,挨延则机宜失;

  赊欠要识人,切勿滥出,滥出则血本亏;

  钱财要明慎,切勿糊涂,糊涂则弊窦生;

  货色要面验,切勿滥入,滥入则售价减;

  临事要责任,切勿妄托,妄托则受害大;

  出入要谨慎,切勿潦草,潦草则错误多;

  帐目要嵇查,切勿懈怠,懈怠则资本滞;

  用人要方正,切勿歪斜,歪斜则托付难;

  接纳要谦和,切勿暴躁,暴躁则交涉少;

  优劣要攸分,切勿犹豫;犹豫则浩用繁;

  立志要安静,切勿妄动,妄动则误事多。

  益三张友谅敬书

  张友谅,何许人也,已不可考。这幅书法作品也未署年月。不过,既然能写出陶朱公理财十六则要诀,自然是一位有学问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位福建籍文人。还在明末清初,不少福建人,包括一些进士、举人、秀才等文人因避乱相继来到日本,居住长崎等地。在朱国桢的《湧泉小品》中就提过此事,记述诸多私商和文人在日活动。沈复在《浮生六记》中记载了清初福建人在琉球的诸多遗闻遗事。近人田桐在《田桐集》中也记有田氏在日寻访当年华人东渡日本避难遗迹的文字,尤其是文人朱舜水的在日讲学,建立水户学派。许多文人带去了中国古典经籍,诗词书画,在日本从事文化活动,以寄托对故国之思,并宣传中国文化,代代传承,绵延不绝。张友谅或许就来自这些华侨的后代,抑或来自八闽,均未可知。

  整理“泰益号文书”是整个日本关西学者共同的学术行动,参加的单位有京都大学、神户大学、神户学院大学、神户商业大学等高校。“泰益号文书”的整理研究对了解甲午战争以前的中日关系、特别是中日海上贸易、中日民间文化交流,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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