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光辉旗帜

辛亥革命网 2008-12-12 00: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赵永新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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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全景

  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裂变:11亿元的中央财政投入,在短短二十年间产生了20610.4亿元的产值、3800.4亿元的利税!

  这是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无可替代的“车”、“马”、“炮”:54家国家级高新区、61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5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1425家生产力促进中心、62家国家大学科技园、181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34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38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76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二十年前,对于中国人来说,它们还是像“暗物质”一样陌生的新概念。

  催生上述裂变和“车”、“马”、“炮”的,就是中国的火炬计划。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的火炬计划,是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背景下,首次探索以市场机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性计划。二十年来,火炬计划高举“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大旗,调动社会各界,尤其是科技界的优势和潜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造和完善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环境,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为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国快速形成新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环境

  就像一粒种子成长为参天大树离不开充足的阳光和适宜的土壤一样,高新技术产业化离不开制度创新催生的社会环境。二十年来,火炬计划率先冲破传统计划体制的束缚,以科技拨款制度改革和技术成果商品化为契机和突破口,大胆推进制度创新,创造和优化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十年来,火炬计划催生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多类载体和工具,形成了从企业创业孵化到产业化的全链条支撑服务体系,建构了高新技术企业共聚共生的产业生态环境,推动了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资源优化布局与聚集,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积极探索,推动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各类政策制定和实施,成为优化环境的先行者和光辉旗帜。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确立,火炬计划主动参与和促进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制定和修订,推动社会各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速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新秩序的形成和不断完善。

  二是创造条件,不断冲破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体制机制障碍。火炬计划设立之初,就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以“四自原则”(“自筹资金、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改革,使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热情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所在科研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并鼓励他们在管理制度上进行相应改革等等。

  三是依托高新区,开展局部优化环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探索。依据1991年《关于在高新区推行综合改革的决定》,国家高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率先进行改革,建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创造了“一站式”管理和“一条龙”服务的经验,其管理机构数量只相当于一般行政区的1/4至1/5,工作人员只有行政区的1/8至1/10。

  推进组织模式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体系

  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高效有机的组织工作体系为保障。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内在需求出发,火炬计划以国家战略为引导,政府服务为纽带,不断推进组织机制创新,探索形成了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指导、中央有关部门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中介机构支撑服务、企业自主经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体系,为快速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年“火炬”实践,是国家科技部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不断创新和探索的历程。在火炬旗帜下,科技部与财政部合作以政府专项资金形式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近10年的探索成效显着;与财政部等部门合作,将国家高新区基建项目贷款贴息纳入财政政策支持范围,截至2004年,国家高新区基建贷款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累计达到7.08亿元,接近实施火炬计划项目十几年来投入中央财政资金的总和;与教育部合作开展了大学科技园建设,加速了高校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与信息产业部(工信部)等合作开展了国家软件园和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实施“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扩大了软件产业规模,扶持了软件产业国际化发展,加速了我国运用软件信息技术改造其他产业的进程;与商务部合作开展科技兴贸行动,推动了科技企业走出去;与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制定和实施《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与教育部、中科院等联合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加速科技成果的扩散、转移和转化;与教育部、人事部合作开展了多种高新技术复合型人才培训,加速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队伍成长。

  二十年“火炬”实践,是中央-地方分工协作,形成覆盖全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体系,加速推进产业化的历程。国家火炬计划明确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实施主体,中央有关部门负责总体指导和推进政策环境建设,以政策开辟产业发展空间和市场空间,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综合实力和发展需求,按照国家火炬计划总体目标,聚集地方优势,直接负责计划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火炬计划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同时采取多种方式扶持实施火炬计划的企业做强做大。国家高新区作为火炬资源的聚集地,同时也是集聚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引领地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基地,地方政府把国家高新区建设作为当地经济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走出了一条中央、地方联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道路。

  二十年“火炬”实践,也是汇集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力量的历程。国家火炬计划不断创新政府服务工具和载体,从更加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内在发展过程出发,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汇集社会有关各界的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汇集起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洪流,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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