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鸿:奥运会上的第一位中国裁判

辛亥革命网 2016-08-04 09:27 来源:团结报 作者:王凯 查看:

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中国人舒鸿作为本届奥运会篮球决赛的裁判,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体育人的风采,舒鸿也由此成为奥运历史上的第一位中国裁判。

  民国年间,中国曾参加了1932年、1936年和1948年三届奥运会,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选手均未获得任何奖牌。虽然对于积弱百年的中国而言,这些选手完成了古老中国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对接,但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大国,这终归是一个难以言宣的痛楚。

  其实这几届奥运会留给后人的并不只是酸楚和无奈,也有欢欣与鼓舞,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中国人舒鸿作为本届奥运会篮球决赛的裁判,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体育人的风采,舒鸿也由此成为奥运历史上的第一位中国裁判。

  考取中国首批国际裁判

  舒鸿祖籍浙江慈溪,出生于上海,父亲舒高第曾在江南制造局翻译馆任职几十年,是清末民初著名的科技翻译家。舒鸿中学毕业后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19年赴美国留学,在春田学院攻读体育专业。春田学院素有“篮球摇篮”之称,当时舒鸿的导师就是篮球运动创始人奈·史密斯教授。1925年,舒鸿又在美国克拉克大学获得了卫生学硕士学位。

  1925年,舒鸿学成回国后在杭州之江大学执教。此间,他参与创建了中国第一个裁判员组织“中华运动裁判会”,1927年至1928年,他担任了该会会长。

  中国早期的体育比赛并无裁判一职,据说当时参赛运动员看见谁犯规,只要喊一声即可,后来因参赛者胜负观念增强,便请第三者担任中间人,这就是裁判的前身。这些第三者并不一定懂什么比赛规则,只需临时告诉他几点注意事项,就开始执法。大约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国内的一些重要赛事开始聘请外国人担任裁判。

  1928年,上海准备举办一场篮球比赛,按照惯例,裁判一职将由外国人担任。但舒鸿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中国人参加的比赛,中国裁判也可执法。

  舒鸿的建议引起了争论,外国裁判坚决不同意,他们认为中国人无资格执法体育赛事。这时有人提议,申请执法比赛的中外裁判统一参加考试,由当时最为权威的美国裁判会提供试题并阅卷打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裁判资格。当时有九人参加了考试,其中有舒鸿、乐秀荣、吴邦伟和蒋湘青四位中国人。考试结果出台后,出乎人们的意料,所有参加考试的中国人全部合格,得分最低者为88分,而牛皮哄哄的外国裁判却只有一人及格。舒鸿等人均被美国裁判会接收为正式会员,他们也是中国第一批被国际组织认可的国际裁判。

  筹办“四运会”

  舒鸿一生的理想是提高全民体魄素质,让中国人丢掉“东亚病夫”的屈辱帽子,他认为只有有了强壮的体魄,才能建设国家,报效国家,这也是当时人们常说的“体育救国”。

  1929年,杭州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西湖博览会,赢得了国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经过当时浙江省政府的力争,原定在广州举办的第四届全国运动会决定易址杭州。

  民国以来已开过三届全运会,但这三届全运会的所有组织、裁判等工作,均由外国人担任,国内体育界对此早有意见。1929年4月,教育部公布《国民体育法》,决定举办民国第四届全国运动会,各项组织工作均由国人担任。国民政府要员戴季陶在《由中国历史文化上见到的教育意义》中指出:“由中央政府发起、主持,这次第四届要算第一回。”国民政府还专门通电各省:“奉中央政治会议193次决议,聘任蒋中正为大会名誉会长,戴传贤为正会长,张人杰(张静江)、何应钦为副会长,朱家骅为筹备主任。”

  对于如何筹办“四运会”,浙江省政府主席张静江心中也没有底,他找到当时在国内体育界已赫赫有名的舒鸿,聘请他担任第四届全运会设计股股长,具体负责运动会的场地建设、制定竞赛规则等工作。

  舒鸿接受了张静江的任命,当时“四运会”的当务之急是建设运动场,舒鸿带人在杭州城里城外四出踏勘,寻找一块适合召开大型运动会的场所,最后选定了一个叫“大营盘”的地方。

  大营盘历史上就是杭州的屯兵之所,有军营、兵士操演场,还有一个小型飞机场,场地开阔,东有东河,西有中河,两条河流将大营盘分割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

  在张静江支持下,大营盘被辟为“四运会”比赛场地,驻扎于此的军队也立马腾出地方,此时离大会开幕已不足半年了。

  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四运会”主运动场如期完工,据舒鸿后人透露:“除了全运会正常雇用的民工劳动力以外,驻在大营盘的军队也参与了工地的建造工作。”虽然大营盘确定为第四届全运会所在地,原来兵营的房子并没有完全拆除,士兵也没有全部撤离,士兵们简陋的营房就成了全运会运动员的住所,运动会结束后,这些房子又还给军队使用。

  关于“四运会”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当时一位叫刘长春的运动员获得了男子短跑100米、200米、400米三项冠军,据说前两项还打破了亚洲纪录,他也由此赢得众多女观众的青睐,运动会期间竟然收到了一百多封情书。舒鸿后来忆及此事,不无幽默地说:“想不到会场外为运动员专门设计的邮箱,居然变成了一座鹊桥。”

  执法柏林奥运会

  柏林奥运会即第1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大会于1936年8月1日正式开幕,16日结束。参加这次奥运会的有来自49个国家的3963名运动员,其中女选手331人,男选手3632人。中国共派出69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游泳、举重、拳击、自行车、篮球和足球等6个大项的比赛,但均未取得任何奖牌。

  舒鸿以中国篮球队助理教练的身份参加了柏林奥运会,这是篮球运动第一次进入奥运会,最后美国队和加拿大队进入了决赛。但由谁来执法这场决赛却成了大会组委会的一个难题,因为有美国队参赛,世界上水平最高的美国裁判需要回避,而当时篮球传入欧洲时间不长,来自欧洲的裁判也难以胜任。这时有人提出由来自中国的舒鸿担任裁判,他在奥运会预赛时曾执法过几场比赛,表现不俗,但很多国家的运动员和教练员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中国体育水平整体不高,中国裁判没有资格执法奥运会决赛。

  美国篮球队助理教练杜平是舒鸿留美时的同学,极力推荐舒鸿执法本场赛事,这时舒鸿的导师史密斯教授也应邀来到柏林,组委会征询他的意见时,史密斯很干脆地说:“舒鸿是我的学生,我向你们保证,他是最合适的决赛裁判。”

  组委会采纳了史密斯等人的意见,同意舒鸿执法柏林奥运会篮球决赛。8月14日下午,决赛开始,中国代表团所有成员都来到现场为舒鸿加油。比赛进行到一半,忽降大雨,露天的红土球场泥泞不堪,更是给裁判执法增加了难度。与一群高大的篮球运动员相比,舒鸿还不到他们的肩膀高,但他以准确公正的判罚、挥洒自如的表现,很好地控制比赛进程。最终,美国队以19∶8战胜加拿大队获得冠军。比赛结束后,全场欢呼,为这场精彩的比赛和舒鸿喝彩。

  据舒鸿后人回忆,当时《申报》《新闻报》《大公报》等国内媒体都对此事做了大篇幅报道,中国代表团随团记者冯有真在报道中这样写道:“裁判一职,由我国教练舒鸿担任,舒氏抵德后,经大会篮球委员会聘为裁判员,屡次执法,铁面无私,目光犀利,赏罚分明,极得好评。故决赛一幕,特聘舒氏充任裁判,极为荣誉。”

  当时舒鸿正在国立浙江大学任教,从柏林载誉归来后,浙大校长竺可桢为舒鸿安排了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1949年后,舒鸿婉拒了台湾师范大学的邀请,继续留在浙江从事体育教学,1952年全国院系大调整时,舒鸿担任浙江师范学院体育专修科主任,后来又相继担任了浙江体育学院副院长、浙江省体委副主任、浙江师范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1964年7月,舒鸿因病逝世,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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