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三与“少海书画社”(2)

辛亥革命网 2012-11-20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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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德三,字宣堂,别号梦石,山东平度文化名人。1873年(清光绪八年)生。工山水画,“为潍县刘实甫先生入室弟子而有出蓝之誉,以工学专家历任路政要职,所在政声远播,出其余绪寄情缣素,为艺苑所宗。” 班鹏志著《接收青岛纪念写真》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里,在第52页载有胶济铁路管理局局长赵德三照片。历任任烟潍汽车处处长、津浦铁路管理局工务处处长、津浦铁路北段代理总工程师,胶济铁路管理局局长,汴洛铁路管理局局长,秦陇豫海铁路督办,1922年6月,署北京政府交通部路政司司长等职;晚年归隐。

  烟潍公路原指烟台到潍县的公路,是山东半岛东部第一条近代公路。1920年动工修筑,1922年竣工,全长295公里,横贯山东半岛北部,西连胶济铁路。烟潍公路通车后,山东半岛东部地区始有了汽车运输,为当时全省公路之首。这条公路建成后,在半岛东部地区近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修路首先成立了烟潍路修建机构——烟潍路工程局,委派赵德三任烟潍汽车处处长。赵受任后即到济南会同山东省政府筹办,会商修路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办法,并成立八个工程办公室。集资修路,发行债卷。于1922年中华民国交通部发行的烟潍路发还地价短期债券(壹元)(如图)债券上注有《交通部烟潍路发还地价短期债券条例》,内容略云: “此项债券由交通部烟潍汽车处呈奉交通部核准发行”,总额四十八万元券,面额系山东省通用银元,“利息周年八厘,自民国十一年九月一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满三年即民国十四年八月三十日全数还清”,“债券为无记名,准其转售、让与,但不许挂失票”,《条例》上加盖交通部大印,落款为交通总长高恩洪及烟潍汽车处处长赵德三。这种集资修路,利用发放债券吸引资金的修路方式至今仍在沿用,与当时而然为修路一次性发放48万银元债券无疑是一种富有魄力和前瞻性的举措,很显然由于交通部上级领导的支持,加之采取了一种正确的筹资方式,烟潍公路破土动工的事宜被迅速提上了民国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据查证有关资料,烟潍公路实际上是按铁路标准进行设计的,由于在1920年左右无法解决山东半岛的丘陵铺轨等原因,烟潍铁路改为烟潍公路,自福山县入蓬莱县境,经大季家、解宋营、刘家沟、蓬莱城、北王绪,入黄县境。烟台境内路面宽仅有7米,长为60公里,但道路的完工仍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国民政府的迅速衰落、瓦解、崩溃,修建一条高标准烟潍大通道的梦想最终未能圆满实现。

  1922年5月至9月,以张家口为中心,京绥铁路工人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对北洋军阀政府出卖京绥铁路管理权的斗争,9日,发表了《京绥路同人会反对交通部丧权之宣言》,时任交通总长高恩洪不仅丝毫没有取消“亡路合同”之意,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借债还钱,还不起钱,以路抵债也是理所当然。” 京绥铁路全路职工上书与交通部脱离关系,引起了交通部的恐慌,可又不敢马上取消“亡路合同”,怕惹怒外国官僚买办。只好派肖俊生,陆梦熊,刘式训三人到路局与工人代表就交通部提出的三件事进行商谈:“第一,劝同人勿脱离交通部关系,第二,太康洋行合同允为研究改订,第三,局中改组暂缓实行。”工人代表坚决驳回了这决无诚意的商谈,表示派人口头答复不能生效,必须给予书面答复,以便提交工人大会讨论决定。交通部也知势不可挡,于9月底,由赵德三出面致函太康洋行,提议取消委派会计一案。函称:“1922年6月12日,经本部核准京绥路向与尊处所订合同,外界颇多误会,贵公司当务知之甚详。惟查该合同条件内最足滋人疑虑者,似即委派车辆会计一人,以便登记该项600辆货车营业情形及入款确实帐目一条,本国各团体解释此项条文,指为一外国公司干预中国路政,殊得遗憾,呈送经本部力为解释,以冀消除误会,而反对者对于该项条文,坚持其说。此事颇足为一般煽惑反对政府者之借口,即付于美国在华之利益,亦激起恶感不少。本司长睽此情形,同时函贵公司允将是合同加以修正。而于贵公司所荐车辆会计一项完全撤销,一面由部自行举办车辆会计制度。先于京绥一路行之,若施行有效,更当推行于各路。执事明查,谅荷赞同。此致芝加哥造车公司魏君,交通部路政司司长赵德三启。”迫使北洋政府铁路当局取消了与美国商人签订的不平等合同(当时工人们称之为“亡路合同”),取得了这场斗争的胜利,维护了京绥铁路的主权。

  1922年10月,根据华盛顿会议签订的《九国合约》精神,日本被迫将胶济铁路的主权归还中国,结束了日本对胶济铁路为期8年的非法占领。根据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和《山东悬案铁路细目协定》,1923年1月1日,日本将山东铁路及其支线并一切附属财产移交中国政府。当月胶济铁路管理局成立。胶济铁路事务自1923年2月1日起完全归中方管理。北洋政府派劳之常会同王正廷负责铁路接收事宜,至11月19日全路接管完毕,北洋政府任命赵德三为胶济铁路管理局局长,朱庭祺任副局长。赵德三曾经作为胶济铁路收归国有后的第一任管理局局长而参加了1923年1月1日举行的胶济铁路交接仪式,从日本人手中接过全路资产册籍并签字。他还在1924年编写过《接管胶州铁路记》由北京京华印书局鉛印本。1925年初,代表浙江势力的北京政府交通部与山东地方势力派因胶济铁路的运价问题,发生了尖锐矛盾。为了取得胶济铁路的控制权,借口1925年2月胶济铁路发生潍河桥被火车压塌的事件,国民党交通部将胶济铁路局局长赵德三撤职查办, 交通部委派其亲信阚铎任胶济铁路管理局局长,取代了山东地方势力派代表赵德三。之后,又大肆裁减路局中山东籍的高级职员,引起山东地方势力派的强烈不满,赵德三不服,唆使亲信职工全线停车罢工。导致了胶济铁路南、北两派的内讧。原路局中被调职的机务处长孙继鼎等人,为反对交通部的裁减政策,联合被减的山东地方势力派人员,维护他们的自身利益,沿路游说,以“驱朱赶阚,鲁人治鲁”为口号,挑动工人罢工罢运。

  1924年7月19日,北洋政府又派陇海铁路督办赵德三与比利时铁路电车公司签订《陇海铁路发行第三批债票续订附件》。此《附件》以1912年9月24日《陇秦豫海铁路借款合同》为依据,与1912年、1920年陇海铁路借款视同一律。此次由比利时公司发行银元1000万元,作为国内工程用款,发行7500万比利时法郎,作为向欧洲购料用款,均分两期发行,10年还清。该债票发行不到一年,时局发生变化,结果仅售出一半。1925年,陇海铁路会办章祜又不得不向比利时电车公司借款230万比利时法郎,年利8%,折扣91%,用以偿还旧债票。然而,由于军阀战祸频起,潼西铁路又不得不被迫搁置。

  值得一提的是赵德三的创举,则是以铁路画家为骨干力量,而创办了青岛的第一个美术社团——少海书画社。并出版了《少海书画社书画册》,为青岛留下早期美术界活动的珍贵资料。

  《少海书画社书画册》载录《少海书画社简章》1、本社寄居岛上,地濒东海,定名为少海书画社。2、本社社员以研究金石书画作为公余消遣,于每日六时后随便到社研习以资观摩而倡风雅。3、本社由社员公推社员五人分理社务,本社开展览会时,其评议部临时组织之。4、本社社员每月至少以作品三事交社陈列或由本社转交预约售品部陈列出售,所得润例除售品部开销外,提五成充本社基金,其多售者提三成。5、本社作品得于春秋佳日开展览会出售出品按原订润例或评议部临时润例酌提五成充本社临时费,作品不敷陈列时由评议部征集之。6、本社售品部由本埠各纸庄或津沪各纸庄代办之。7、本章如有不适宜处得由社员公议修改之。

  《少海书画社书画册》第一集的出版时间为民国十七年冬月,第二集的出版时间为民国十八年七月,两册的定价均为大洋两元,制版者为青岛光华美术社,印刷者为青岛福昌印务局,发行者为青岛中华书局和青岛实业山房。在第一集版权页当中还对光华美术照相制版社进行了广告宣传。

  《少海书画社书画册》载有发起人的画作甚丰。足见赵德三对青岛美术事业的开创之功,是功不可没,当是功成名就 。

  作者简介:王桂云,男,1932年4月生,原籍文登市,现居青岛市,原任青岛市博物馆副馆长,1992年离休,高级经济师,青岛市十大藏书家,山东省十大书香人家,社区公益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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