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中的投机者:辛亥革命中机会主义盛行

辛亥革命网 2017-02-06 14:21 来源:环球网 作者:环球网 查看:

对于中国现代化转型,辛亥革命中所带来的一个无法忽视的负资产,就是机会主义的盛行,这加剧了中国社会的霍布斯式“丛林状态”,拉高了建立社会公信和民族共识的成本。

  对于中国现代化转型,辛亥革命中所带来的一个无法忽视的负资产,就是机会主义的盛行,这加剧了中国社会的霍布斯式“丛林状态”,拉高了建立社会公信和民族共识的成本。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蔑视一切规则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清政府、保皇党和革命党三方主要势力身上,都得到充分的体现。

  信用破产的政府

  澳洲华裔经济学家杨小凯等提出的“国家机会主义”,始终伴随着晚清的改革开放全过程。由于宪政制衡机制的缺席,清政府的改革,以无限强大的公权力剥夺社会利益为代价,造成严重的腐败和普遍的寻租行为,并导致社会大众不再相信游戏规则,全民奉行机会主义,罔顾社会道德准则,不择手段。

  杨小凯其实是用一套经济学话语,阐述了日本著名间谍学者宗方小太郎的同一论断。甲午战争前,宗方小太郎向明治天皇提交了战略情报《中国大势之倾向》,鲜明地提出,中国的腐败源自官场但不限于官场,而是全民腐败。

  晚清公权力的无信与滥用,突出地体现在官督商办的企业上。为解决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清政府向民间资本开放部分产业和企业,却又通过衙门化的管理方式,将出资人的话语权缩小到近似于无。这直接导致投资者对政府融资项目采取两种看似矛盾而荒唐的方式:在一级市场中拒绝与躲避,在二级市场中炒作与投机。

  一级市场的冷遇,在1887年李鸿章发行“中国铁路公司”股票时最为显著。100万两的融资计划只完成了10.85 万两,上海英文报《北华捷报》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之前的轮船招商局等招股后,却在重大事宜上从不尊重投资者意愿,导致投资者丧失信心(参阅雪珥即将出版的新书《天子脚下的特区》上卷)。而晚清的几次灾难性股灾,则与投资者疯狂炒作二级市场极有关系。凡是能公开交易的上市公司,股民们“趋之若鹜,一公司出,不问好歹,不察底蕴,股票早已满额,亦麾之不去”,“其实十之八九皆非真欲买股之人也”(《申报》,)“市里奸侩特开售卖股票之风,以致举国狂欢,纳股者非富家藏窖之银,乃市肆流通之宝,而害遂不可胜言矣。”(《字林沪报》)甚至,连官方的对外战争赔款、铁路建设专款等巨额资金,也都大规模违规入市,支撑起官员们的“老鼠仓”(雪珥著作《辛亥计划外革命》)。

  涉及数千万投资散户的铁路基建,则是“国家机会主义”的另一个“重灾区”。从1898年在《矿务铁路章程》中旗帜鲜明地鼓励民营资本投资路矿开始,政府并非真正相信弱小的民营资本能够支撑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铁路投资,而更多的只是一种实业救国、商业救国、官民一体的姿态。随着“利权回收”运动,外资铁路项目被基本收回,由各省自组民营公司接办。为了解决民营资本严重不足的问题,官方最后依然是通过“给政策”的办法扶持,允许民营铁路公司向民众收取“租股”,强行集资摊派。

  这种变异的“民资”与“商办”,成为少数人掠夺社会财富的工具,政权与民众两方都受到巨大的伤害,且造成严重的腐败和效率低下,最后迫使官方推出“救市”性质的铁路国有政策。而此时,以铁路公司高管为核心的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坐大,“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川汉铁路公司高层就借国有之际,要挟中央政府为其违规炒股亏损的300万两巨额亏损埋单,遭拒后裹挟民意发动了“保路运动”,导致全局失控。而在博弈过程中,政府基于维稳的顾虑,采取机会主义手段,立场波动不已,导致官僚机器的反应机制完全失效,进一步刺激了各种势力对利益的攫取欲望(《辛亥计划外革命》)。

川汉铁路开工典礼

  以改革之名、行掠夺之实,基本成为宣统年间的主流,各种强势群体赶“搭便车”。从设计初衷看堪称“仁政”、“善政”的各项改革措施,经过官僚机器的运作后,几乎无一例外地异化成为“苛政”甚至“暴政”。1909年江西宜春发生近万农民抬着土枪土炮,武装围攻县城的特大群体性事件,起因就是为了兴办新学而多收“学米捐”,面对农民上访时当地政府又轻率动用警力。

  在政治上,“国家机会主义”的典型体现,就是官方在确定了立宪政改的总目标及步骤之后,缺乏贯彻的信心、决心和恒心,不断摇摆,短期行为严重,释放出大量混乱无序的信号,导致权威资源被不可再生地浪费。

  在机会主义的思路指导下,官方的行政行为无原则可循、无规律可摸,令不行、禁不止,难以预测,其驾驭全局的能力遭到致命的削弱,并给各级官僚留下了巨大的自由操作并进行寻租的空间。

  谎言制造者

  保皇党方面,康有为从戊戌政变后就一直以机会主义者的面貌亮相。其在戊戌变法中的重要地位,只是其流亡海外之后进行政治包装的产物。协助其流亡出逃的英日外交官员,都曾经向本国发出情报,指出此人言过其实。为了抬高自己的地位,康梁将戊戌变法的过程进行了精心的包装,主旨就是通过贬低慈禧、抬高光绪,伪造中央有两个司令部,伪造光绪皇帝的衣带诏,来塑造康有为的“类帝师”形象。梁本人日后也承认:“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作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义,处处打几分折头,庶无大过矣!” (《中国历史研究法》)

  在动听漂亮的“勤王”口号下,康党在海外发展了一个靠口号牟利的利益集团。庚子事变后,康党开始全党经商,从“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到“中国商务公司”,从地产投资到酒楼饭店,办了无数实业,但因为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导致内部腐败横行,亏损严重。康本人更是将这些“党营企业”当做个人提款机,大肆挥霍,从不公布账目,以致党内同志痛责他“妄自骄贵”,生活奢侈“拟于欧美帝王”,“并公款私图生意”。

  更甚者,为确保控制,康党联络黑道,对华侨社区实行高压管制,凡未经过他们认可并分享干股,任何人不得回国投资,否则就是“叛逆”、“入寇”。而内地公司到海外招股,也必须先由他们抽头,“未入党不准招股”,“视美洲之地为其国土,美洲华侨为其人民,华侨身家为其私产”(叶恩公开信)。

  为了杀一儆百,康党甚至派人乱刀砍死了前来美洲为广西振华公司(一家大型银矿)招商的补用道刘士骥,毒死振华公司的创始股东刘义仁。其实早在1900年,康有为的战友毕永年在报章上披露,康在戊戌年的确策划过“围园(圆明园)杀后(慈禧太后)”的阴谋,康恼怒之下,曾悬赏5000元招募刺客,让毕永年永远闭嘴。

  康的暗杀令,激怒了不顾阻挠入

  股振华的保皇党元老叶恩、欧榘甲等,他们向清政府正式举报,要求追究康梁“谋财害命”的刑责。广西巡抚张鸣歧为此发布通缉令,并移文港英政府,要求协助缉拿。老同志们还在报刊上抨击康有为“丧心忘本,贪侈骄盈……其贪暴奇横,真古今所未闻也……全美华侨,囊之为康、梁所愚者,今已窥破其行径,久思脱者”。

  岭南学堂监督(校长)钟荣光痛斥:“观彼辈所为文,固居然宗孔师孟,为国为民也,乃名实相背若此。”甲午战争中的抗日英雄丘逢甲因此与康断交,并留下“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名言。康有为随后两次进入香港,都因命案在身而被驱逐。1911年6 月,横滨华商集体上书日本政府,抗议其允许康有为入境。

  机会主义的操盘手法,令保皇党在海内外几乎丧尽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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