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的民国临时稽勋局

辛亥革命网 2018-01-22 09:13 来源:团结报 作者:顾亚欣 查看: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的腐败统治,当局当时曾成立了临时稽勋局,专门负责抚恤、褒奖革命有功人员。但是,在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下,临时稽勋局却陷入各派势力的斗争之中,并导致了其最

  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的腐败统治,建立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革命成功后,胜利成果迅速流失,国内最终陷入了军阀混战的动荡局面,仁人志士的鲜血付诸东流。但鲜为人知的是,当局当时曾成立了临时稽勋局,专门负责抚恤、褒奖革命有功人员。成立临时稽勋局的目的是推动善后事宜的完成,并巩固各界的团结。但是,在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下,临时稽勋局却陷入各派势力的斗争之中,并导致了其最终被裁撤的命运。

  成立经过

  辛亥革命胜利后,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认为仁人志士为革命奋斗多年,其勋劳理应得到承认与褒奖。因此,他于1912年2月19日向参议院提出设立稽勋局。2月27日,再次咨请参议院将此案从速付议。此后,孙中山又提出《咨参议院请速议决稽勋局及捐输调查科两案文》。3月13日,参议院会议通过《政府交议设立稽勋局及捐输调查科案》的审查报告,并在稍后的正式文告中表示设立稽勋局一事可行。据此,法制局拟定了该局官制草案。孙中山又于3月30日咨请参议院尽速议决此草案并予颁行,以推动该局早日成立。

  4月4日,参议院通过《临时稽勋局官制》共9条。该官制规定临时稽勋局隶属于国务院,其主要职责是对于为了革命而死难、奔走、谋划及捐资者的有关事迹展开调查。而在组织架构上,设局长1人负责总体事务、秘书1人负责机要事务、审议员8人负责核查调查员所报告事项、文书6人负责日常杂务。至于承担最为基础的调查任务的调查员,则以10人为专任。

  官制颁布之后,临时稽勋局设立的基本条件已齐备。1912年4月1日,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一职,南北实现统一。5月,大总统袁世凯及国务总理唐绍仪依据孙中山等人的推荐,任命革命党人冯自由为临时稽勋局局长。临时稽勋局也在这个月正式成立,并在北京东城铁狮子胡同国务院内办公。

  开展调查、审议革命事迹

  临时稽勋局成立后,局长冯自由等人便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但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便是专职人员有限,而所需处理的具体事务却极为繁多。如最基本的调查工作体量庞大,审议工作也因此而极为繁重。但专职的调查员与审议员却人手不足,以致基础工作难以开展。鉴于此,临时稽勋局便聘任曾参与过辛亥革命的30多位人士担任调查员或审议员。又请各省都督、省长及国民党海外支部在国内及境外各地组织分局,以扩大组织网络。不久,再由各分局推举200余位革命参与者,聘为名誉审议员,参与审议事务;并推举黄兴、黎元洪为审议会名誉议长,强化领导。至此,临时稽勋局的人员及组织基础大体完善,相应工作亦得以展开。

  而临时稽勋局开展的第一项工作为编订具体的抚恤、褒奖标准。在编订标准时,以1895年广州起义、1911年武昌起义、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清帝退位等大事为时间节点,将整个革命阶段分为三期。在此基础上,依据各期重要性的不同,将参与者的事迹分为九等,进而再确定各等事迹者领受抚恤及褒奖的具体标准。同时,对于为革命作出重大贡献者,则额外办理,实行特别标准。

  而调查、审议革命事迹则是临时稽勋局的基础工作。在各地分局成立之后,这项工作也开始展开。由于此事关系整个临时稽勋局运作的全局,故总局对此极为关注,并经常对各地分局予以督促。如1912年9月,局长冯自由便由北京至上海,并拜访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朱瑞、沪军都督陈其美,了解江浙沪三地的最新进展。随后又于月底到广东,推进当地分局工作。10月中旬又先后至湖北、江西、安徽等地,与当地官员商讨具体事宜。而各地分局的工作亦有一定开展。如陈其美调查有关事迹时,除两次在报纸上广而告之外,对于功劳卓著者,则立刻邮寄相关调查表,由本人将相关信息填写清楚后,再寄往北京的稽勋局总局。

  到1913年春夏间,各地陆续将调查所得的材料整理完毕,并送至总局。总局便开会审议各地材料,议定具体赏恤办法。至6月底大体确定具体办理办法。将陆皓东、杨衢云、史坚如、郑士良等百余人视为对革命有重大贡献者,列入特别抚恤类;余者则为普通抚恤类,并依照具体标准给予抚恤和褒奖。至1914年1月,临时稽勋局已审议确定应接受抚恤及褒奖者合计4万余人。

  开展派遣留学生工作

  除进行编订具体的抚恤、褒奖标准和调查、审议革命事迹外,临时稽勋局此时还开展了派遣留学生的工作。辛亥革命胜利后,部分革命者欲从事学业,以便日后从事建设工作。同时,各地政府也无足够职位将所有革命者都予以安置。就在此时,正在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秘书处任职的任鸿隽等一批曾参与了辛亥革命的青年于1912年3月递交呈文,要求出洋留学,为国家掌握真才实学。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即刻批准呈文,并将此事交由临时稽勋局具体办理。接办此事后,临时稽勋局开列了出洋留学者的名单,合计80余人,主要为临时政府总统府秘书处遣散职员及革命元勋子弟。此后,湖北都督府及沪军都督府也开列人员名单,要求一并选派出洋。国务院饬令临时稽勋局会同教育部一体办理。因财政部拨款不易,故予以分批选派。首批留学生为任鸿隽、张竞生、杨杏佛、宋子文等25人,于1912年10月陆续由上海分赴各国。1913年7月,第二批26人亦出发。

  同时,临时稽勋局还负责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并对学生的派遣及管理工作均作周密安排。如要求学生于规定期限前领取有关材料及路费,学生填写的个人资料亦由稽勋局寄交留学国代表核对。同时,对学生抵境后的信息报备、证书验核、转学等具体事宜,临时稽勋局亦予以相当程度的关注与跟进。1913年下半年,冯自由又呈请大总统袁世凯,速速下发汪精卫、朱家骅、曾仲鸣、张群、戴季陶等人的留学经费。但被告知财政紧张,经费难以筹措,临时稽勋局的留学生派遣工作也至此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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