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佚文24篇(3)

辛亥革命网 2017-02-15 09:26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作者:邓江祁编辑 查看:

近年来,笔者在学习和研究黄兴过程中,陆续于《申报》、《国民报》、《政府公报》等民初珍稀旧报刊和书籍中发现一些散佚于已出版的各种黄兴文集之外的黄兴文电24篇。

  13.与熊希龄等致谭延闿书

  (1912年9月)

组安先生都督阁下:

  敬启者:前因李君燮和等创办上海东方日报,苦于常款无着,兴等以该报为吾湘特别机关,拟以所劝捐汉冶萍公司报效股票十万元,充该报常年经费,曾经函达冰案,甚荷赞成,讵料该报以种种困难,设立未久,宣告停版,此项股款无须提拨,自应另觅他项公益,以期补助。兹经兴等在京再三商酌,均以为湘中民气强盛,重在教育,教育之方又宜以提倡民立学校为归,庶足以收普及之效。查有长沙楚怡学堂、明德学堂、沅州务实学堂,均属民立学校,且在五年以前经营惨淡,历尽艰难,乃能有此基础。现值民国成立,力图再振,尤望公家之补助,方免功败于垂成。拟请我公将前函所请以汉冶萍公司股票,提拨东方日报之股票十万元,分为三项,以四万元拨归楚怡学堂,以六万元拨归明德及务实学堂,两校各分三万元。作为常年经费,不得挪作他用,似此以公济公,洵于民间教育大有俾益。专此奉恳,务乞我公速赐裁夺,并饬吴委员章,将所存股票按照摊分数目,发交楚怡、明德、务实三校收领备案,实为公便,并颂台安。

  (熊希龄:《熊希龄先生遗稿5》,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4329-4330页)

  14.复《武德》杂志社函

  (1912年10月2日)

武德社同人公鉴:

  承公推弟为贵社名誉社长,弟自维学薄才浅,不克当斯荣誉之职,当经修函辞谢。兹重蒙同人不弃,必欲勉尽厥职,欣幸何如,当随诸公后稍效驰驱,将来宣扬国威,称雄于世界,弟亦与有荣光矣。谨布,即请武安。十月二日。

  (《武德》1913年第1期,第17页)

  15.致杨度书

  (1912年10月7日)

皙子我兄大鉴:

  顷谈甚慰。已决改乘津浦车,忽促不及走辞,殊深慊仄。惟弟于梁氏甚爱之,足下既为之介绍相见,弟亦甚愿一谈,以尽忠告之义。惜不能相待,特再述鄙意,乞为转达,幸甚!幸甚!

  梁氏此次来津,据外界传闻,有谓其欲谋揽政权者,有谓其欲在津组织杂志者。方今国体更张,五族人民皆得享共和幸福,况梁氏久羁海外,至今始能归国,谅我国人当无歧视。但梁氏数年以来,对于改造民国反对最力,当武汉起义之时,全国人民均为共和奔走,独其师康氏,犹复函致其党徐氏极力破坏,不惟见诸言论,并在广东纵其徒党实行扰乱,及南京政府成立之时,梁氏又在日本开会演说,肆意诬蔑,唆使侨民不为民国捐助饷糈,以图破坏。凡此悖谬诸事,国人皆知,虽欲为之掩饰而不能者。

  弟意,梁氏如欲有所建树于国民者,当先于言论上自述其从前主张之误点,誓此后以忠心诚意靖献于民国,使国人愤恨之处渐次解释,其对于粤中乡人尤宜亟谋悔过之法,俟此种言论发表有效之后,大好民国何处非其迥翔之地。惟此时返回内地,急欲发摅,时期尚早,即欲以言论洗其污点,弟意仍以不在内地为宜,盖徒增国内之纷扰,于梁氏反所有损爱之,适以误之也。弟即相见,亦当以此忠言相赠。望足下婉达此意为荷。即颂伟安!弟兴上。

  (云南《天南新报》,1912年11月5日)

  16.《亚东丛报》创刊祝辞

  (1912年12月3日)

  湘系女杰,震旦之灯。悬之女界,发大光明。黄兴。

  (《亚东丛报》第一期,1912年12月)

  17.致孙毓筠电

  (1913年2月27日)

孙少侯先生鉴:

  迥电敬悉。近日颇闻流言更甚,人心险诈,良用浩叹。惟在智者足以止之。我公近寓京城,见闻确实,维持匡正,胥赖贤明。兴足病未愈,而任忡复剧,倘得稍可,自当力疾北行,以慰雅望。谨以奉闻,即希谅鉴。兴。沁。

  (《顺天时报》,1913年3月6日)

  18.在上海国会议员宴会上的讲话

  (1913年3月20日稍前)

  中国国会各会员之责任实属重大。以其职分构造,适用于时世之宪法。曩者共和国以枪炮战争自由,赖上天庇佑,已见功成。惟今日之战争,在国会议场之中。以各国会员等于构造宪法独有发言之权,非大总统、都督及高等官吏所能染指。革命之大宗旨,系求真实之自由,非图其虚名。国会员重要之职分即保持人民之幸福,无防其权利。至于前清失政之处,各国会员须极力改造进行,冀成强国。

  (《顺天时报》,1913年3月20日)

  19.致朱瑞电

  (1913年7月24日)

朱都督鉴:

  漾电敬悉。苏、浙唇齿相依,松军断无进攻浙军之事,想因谣传纷纷,遂致彼此误会。浙路交通,自不可由松军阻碍,当飞饬沈统领与尊处妥为接洽,不得擅与浙军冲突,务乞我公仍力持调护大局之初意,饬浙军无再前进,更生误会为祷。黄兴。敬。

  (上海《时事新报》,191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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