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的舆论准备

辛亥革命网 2017-02-28 10:19 来源:湘声报 作者:王志龙 查看:

辛亥革命前长期的舆论准备,催生了那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振聋发聩的新锐思想,恰如一股摧枯拉朽的腾空烈焰。

  1911年10月10日晚,武昌新军工程营里,因士兵擦枪走火打响了辛亥首义的第一枪。这样的小概率事件,无意中成为一场改天换地大革命的导火索。然而,“盖‘革命’究与突发的‘政变’不同,它是长期酝酿的结果。只见其果,不明其因,是会引起误解的。”(唐德刚语)

  虽然“天朝垮台前,利益集团已经丢尽了它的脸”,但没有一定的社会政治基础,要想终结“垂而不死”的封建帝王专制,也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好在辛亥革命前长期的舆论准备,催生了那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振聋发聩的新锐思想,恰如一股摧枯拉朽的腾空烈焰。 

  民间报刊忽如雨后春笋

  晚清社会的一大特色是近代报刊的兴盛。1898年6月13日,光绪皇帝颁布《定国是诏》,宣布变法,上谕十条新政有一条就是准许民间办报办刊,一个人出资几个人凑钱或什么会社办都行。戊戌变法时形成的办报高潮,全国统共办了大约100多种报纸,其中有70多家是改良派或改革派的报纸,涌现了以王韬、康有为、梁启超、唐才常、黄遵宪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的独立报人。

  1908年3月14日颁布的《大清报律》第二条明确规定,凡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中国人都有创办报纸的资格,即“一、年满二十岁以上之本国人;二、无精神病者;三、未经处监禁以上之刑者。”申请人只需于发行20日以前,将报刊的名称、体例、发行人、编辑人和印刷人的姓名、履历与住址等,“呈由该管地方衙门申报本省督抚,咨明民政部存案”即可。

  那时的报章杂志形形色色,鼓吹改良的有之,宣扬革命的有之,主张保皇的也不乏其人,可见彼时的舆论环境宽松,改良改革无论哪一派,都不会秉承朝廷旨意办报。在慈禧太后70大寿时,有一位叫林白水的记者,写了一幅对联刊登在《警钟日报》上,公开讥讽慈禧太后穷奢极欲丧权辱国,全国报纸争相转载。对联曰:“今日幸西苑,明日幸颐和,何日再幸圆明园?四百兆骨髓全枯,只剩一人何有幸?五十失琉球,六十失台海,七十又失东三省!五万里版图弥蹙,每逢万寿必无疆!”如此大胆辛辣嘲讽,“老佛爷”并没有查封报馆,也没有砍林记者的头。“鉴湖女侠”秋瑾就义后,在当时舆论中心上海,几乎所有的报纸都发出哀惋和抗争之声,仅《申报》就刊发秋瑾诗六首、秋瑾生前演说稿及有关秋瑾被捕与就义的情况报道等三万多字。《中外日报》、《时报》、《文汇报》等亦不畏强权,昌言无忌。 

  变法图强乃为书生报国

  民间报刊勃兴为晚清知识分子表达自由思想、议论社会事务提供了言论平台。1874年王韬在香港创办《循环日报》,即以主笔身份每日在该报首栏撰写“论说”,短小精悍,切中时弊,被认为是中国新闻界政论体的先驱。如《变法》一文谓:“取士之法宜变”、“练兵之法宜变”、“学校之虚文宜变”、“律例之繁文宜变”,不仅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变法”的口号,而且开中国报刊“文人论政”风气之先。从此报纸普遍开始议论时政,尤其是1895年甲午战争后,大大小小的报刊成为探讨国家富强之道的公共论坛。

  1896年创刊于上海的《时务报》,是改良变法派的喉舌,由梁启超主笔。这家报纸系统全面地宣传变法维新主张和要求,公开谴责政府压制民权,主张报纸的作用就是要监督政府。梁启超名篇《变法通议》在该报连载,梁亦因此成为名重一时的政论家。长沙的《湘学报》和《湘报》公开抨击封建君主专制,翻译《天演论》,达尔文的《进化论》的翻译者严复更是在报上撰文痛斥封建君主是大盗窃国,疾呼国家真正的主人不是皇帝而是人民。

  著名报人张季鸾晚近在《大公报》社评《本社同人的声明》中说:“中国报,有一点与各国不同。就是各国的报是作为一种大的实业经营,而中国报原则上是文人论政的机关,不是实业机关。这一点,可以说中国落后,但也可以说是特长。”同一年,中国新闻学会在成立宣言中也指出:“我国报业之有与各国不同者,盖大抵为文人发表政见而设,……此种风气,今犹遗存。” 

  欲兴民权必先开启民智

  清末国势积贫积弱,政治革新屡试屡败,一些有识之士将其根本原因归于“民智未开”。因此,实现近代化变革,思想启蒙是十分重要的。作为中国近代史上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的“先进的中国人”之一,清末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翻译家和教育家严复在《原强修订稿》中提出,一个国家强弱存亡决定于三个基本条件:“一曰血气体力之强,二曰聪明智慧之强,三曰德性义仁之强。”他幻想通过体、智、德三方面教育增强国威,“是以今日要政,统于三端:一曰鼓民力,二曰开民智,三曰新民德”。

  梁启超则将民智与民权挂钩,认为“有一分之智慧,即有一分之权利;有百分之智慧,即有百分之权利;一毫不容假借者也。故欲求一国自立,必使一国之人之智慧足可治一国之事,然后可。今日之中国,其大患总在民智不开。民智不开,人材不足,则人虽假我以权利,亦不能守也”。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赴日本先后创办《清议报》、《新民丛报》等刊物,极力鼓吹民众参政的“新民”思想,提出了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的口号,唤起民众觉醒和对国家政治的普遍参与。他一以贯之的坚持“权利思想为第一义。国民不能得权利于政府也,则争之;政府见国民之争权利也,则让之。欲使吾国之国权与他国之国权平等,必先使吾国中人人固有之权皆平等,必先使吾国民在我国所享之权利与他国民在彼国所享之权利相平等”。历史学家费正清高度评价说:“利用学会和报纸来推进‘开民智’的工作,这一努力是近代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里程碑。” 

  民主共和堪称根本愿景

  梁启超等改良派强调国家是全国人之公产,官吏是民之公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行宪法政治,“国民皆有参与政治之权,即皆负监督政府之责”,但在认识高度上还是有其历史局限性。按梁启超的说法,“民主”是以“民”取代“君”成为“国之主”,故“民主”讲的是“国体”。“民权”仅指“立宪”,不涉及变更君主“国体”的君主立宪“政体”。“有君主立宪,有民主立宪,两者同为民权。”

  戊戌变法失败后,这些维新派依然没有放弃民权主张,而进一步将法治与民权思想联系在一起,认为要实行法治,应效法西方文明国家把立法权交给多数之国民,使法治与民权结合起来,这样法律才能成为保障人民参与政权、服从官权以及言论、结社、出版、迁移、信教等各种自由权的工具。

  此后以孙中山为代表而兴起的革命派,更是明确提出以“共和”为口号的革命主张。1897年8月孙先生在和日本友人宫崎寅藏等人的谈话中,论及自己的政治理想时说:“中国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在《民权主义第五讲》中他还就此阐释说:“中国自革命以后,成立民权政体,凡事都应该由人民作主的;所以现在的政治,又可以叫作民主政治。换句话说,在共和政体之下,就是用人民来做皇帝。……现在成立共和政体,以民为主,大家试看这四万万人是哪一类的人呢?……现在民权政治,是要靠人民作主的,所以这四万万人都是很有权的。”

  如果说民主的精髓是“主权在民”,那么共和的精神就是“天下为公”。正是由于立宪与维新、改良与革命诸多政治力量的鼓与呼,民主共和成为辛亥革命高高飘扬的旗帜。

  列宁曾经说过:“判断历史的功能,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辛亥革命前的舆论准备虽然是文人论政,没有硝烟火药的厉色,更没有动用一兵一卒,但从思想意识上彻底动摇了清王朝的根基,对于推翻帝制,开启民主、共和与宪政时代,其理论的先导意义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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