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炎与邹容的革命友谊

辛亥革命网 2016-05-23 17:18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辛亥革命网上海站 查看:

章太炎与邹容的友谊,是建立在共同的革命理想之上的。他俩尽管相差16岁,家庭出身,社会阅历和学术地位也很悬殊,但“革命”这条红色纽带把他们紧紧连在一起,生死不渝,患难与共。

  革命理想之上的友谊

  章太炎与邹容的友谊,是建立在共同的革命理想之上的。1903年4月,章太炎、邹容晤面于上海,一见如故,谈得十分投机。当时,邹容还是一个18岁的小青年,而太炎先生已是文名甚盛的34岁的人了。他俩尽管相差16岁,而且家庭出身,社会阅历和学术地位也很悬殊,但“革命”这条红色纽带把他们紧紧连在一起,生死不渝,患难与共。章为邹的《革命军》作序,邹为章的《訄书》题署书名。在横滨,有人把《革命军》与《驳康有为书》合编印行,秘密发往各地,书名《章邹合刊》,时人称“珠联璧合”,“革命佳话”。他们是忘年之交、患难之交,也是诗文之交。后来,“苏报案”发生,章太炎被捕,邹容愤而自投狱中。两人在狱中备受折磨,但革命意志坚强如钢。他们用简练、豪放而含蓄的五言七律互相鼓励。可惜,入狱第二年,邹容这样一位革命青年,就在狱中被折磨致死,年仅20岁。

  邹容(1885—1905),清末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重要宣传家。原名绍陶,谱名桂文,字威丹、蔚丹。四川巴县(今重庆)人,出身于富商家庭。他6岁入私塾,12岁读四书、五经、《史记》、《汉书》及名家传记。其父要他参加科举,他却讨厌经学的陈腐,鄙弃八股功名,喜读《天演论》、《时务报》等新学书刊,心向维新变革的新思潮,常“非尧舜,薄周礼,无所避”。邹容的父亲邹子璠是个商人。邹容幼年时就很有反叛性。他对父亲说过:“臭八股,儿不愿学,满考场,儿不爱入,衰世科名得之又有何用?”1901年夏,他到成都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回家时,给大哥邹蕴丹写信,痛斥科举制度:“近国家掇难,而必欲糜费千百万之国帑,以与百千万帖括、卷折、考据、词章之辈中,而拣其一二尤者,于天下国家,何所裨益?”并劝他大哥:“其从事于崇实致用之学,以裨于人心食道也可”。当他准备留日时,他的舅父刘华廷阻挠他说“中国之弱,乃是天运”。“汝一人岂能挽回?”“若裕为国,试看谭嗣同将头切去,波及父母,好否自知”。邹容到日本后给父母去信时,断然表示:“人人俱畏死,则杀身成仁无可言”。只要正义所在,“虽粉身碎骨不计,乃人之义务也”。表达了他准备为反清革命而牺牲的决心。1902年秋,邹容到达东京,入同文书院。饱览《民约论》、《法意》等西方启蒙名著及《国民报》等进步刊物,仰慕法国革命、美国独立,始撰《革命军》初稿。他投身中国留日学生的爱国民主运动,1903年1月29日在东京留学生会馆举行新年团拜会时,公开倡言反清革命。此后,凡出席留学生集会时必争先演说。3月31日,因愤于清政府留日陆军学生监督姚文甫的丑行,他与同学一起强行剪了此人的发辫,揭露其压迫学生的劣迹。为了避免清政府迫害,他于4月返回上海,住进爱国学社,结识章太炎。这时,恰逢拒俄运动发生。4月27日,他在张园拒俄集会上登台演讲,言辞激越。30日,张园再次集会时,又痛斥冯镜如借设“四民总会”鼓吹改良保皇的谬论,明辩拒俄宗旨,签名加入拒俄义勇队。5月,为团结全国学生,发起组织“中国学生同盟会”。旅日期间,邹容读了大量西方民主革命启蒙著作,如《民约论》、《法意》等;他仰慕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开始编写他的宣传革命、号召推翻清王朝的著作——《革命军》。《革命军》这部著作,从邹容自序中的说法来看,大体是在日本时写成的。1903年5月,由上海大同书局印行。《革命军》全书只有两万多字,语言通俗、明快而且犀利,热烈颂扬革命是大自然的“公例”(法则),是世界的“公理”,抨击封建专制主义,大声疾呼:“我中国今天想要摆脱满洲人的统治,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想要独立自主,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想要与世界列强抗衡,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想要傲立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想要成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号召彻底推翻卖国的清王朝,建立中华共和国。《革命军》一摆上书店书架,就被读者抢购一空。邹容写完《革命军》后,就拿给章太炎看。章太炎越读越兴奋,激动地说:“我的反清文章,阅读和理解的人都不太多,大约是因为我的文字太艰深了。邹小弟写得这样通俗易懂,激动人心,真是好文章。”章太炎立即写了一篇《<革命军>序》交给上海大同书局正式出版。书上署名是“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章太炎兴奋之余,又在《苏报》上发表热情洋溢的评论文章,称《革命军》是“今日国民教育之一教科书”。不久,上海出版的《苏报》在6月9日刊登了章士钊的《介绍革命军》和署名“爱读《革命军》者”的《读<革命军>》,6月10日又刊登了章太炎的《<革命军>序》。《苏报》是一份在上海租界出版的小报,其发行人注册的是日本人名字,但实际由中国人买下来经营,这也是当时一般中国人经营新闻舆论事业习以为常的躲避清廷迫害的技巧。当时经营《苏报》的是湖南衡山人陈范。陈范接办后,邀妹婿常州名士汪文溥任主笔,报纸主要宣传保皇的思想。1902年,陈范鉴于保皇立宪不合潮流,思想上开始同情革命,特辟《学界风流》专栏,对爱国学生运动作连续报道。同年11月,蔡元培、吴敬恒、章太炎创立爱国学社,陈范每月资助100元,由爱国学社师生每天供给论说一篇。因此,《苏报》上面几乎全是爱国学社师生的激烈言论。1903年7月7日,《苏报》因连续发表《哀哉无国之民》、《读严拿留学生密谕有愤》、《呜呼保皇党》、《杀人主义》、《警告国民议政者》、《读〈革命军〉》等有强烈革命色彩的论说,震惊中外,更被清政府视为眼中钉而查封。邹容写完《革命军》后,就拿给章太炎看。章太炎越读越兴奋,激动地说:“我的反清文章,阅读和理解的人都不太多,大约是因为我的文字太艰深了。邹小弟写得这样通俗易懂,激动人心,真是好文章。”章太炎立即写了一篇《<革命军>序》交给上海大同书局正式出版。书上署名是“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

  清王朝最后一桩文字狱案

  在《革命军序》一文中,章太炎指出:“夫中国吞噬于逆胡二百六十年矣。宰割之酷,诈暴之工,人人所身受,当无不昌言革命”。并盛赞邹容的著作“一以叫咷姿言,发其惭恚,虽嚚味若罗、彭诸子,诵之犹当流汗祇悔。以是为义师先声,庶几民无异志,而材士亦知所返乎!若夫屠沽负贩之徒,利其径直易知而能恢发智识,则起所化远矣”。他的意思是说,邹容这本书,完全以呐喊放肆的语言,引发人们的惭愧和愤怒。即使像罗泽南、彭玉麟这样愚昧的人,读了此书也应该流汗深悔。把这本书作为正义之师的先声,大概人民是不会有其他想法的,而那些有才之士也知道自己应该迷途知返吧,至于杀猪卖酒的小生意人,受益于此书的直白易懂,从而能恢复发扬智慧见识,那么此书的影响就深远了。随后,章太炎又在《苏报》上发表了《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继续痛斥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所谓的“满汉不分,君民同治”,实际是“屈心忍志以处奴隶之地”。章太炎坚决站在民族民主革命立场上,对康有为主张君主立宪的种种谬论进行了无情的鞭挞,而对于革命斗争则给予热情的讴歌。这时候,清廷嗅得章太炎文中的隐隐杀机,饬令两江总督魏光焘严加缉拿这群“倡演革命邪说”的“不逞之徒”。魏光焘以“苏报馆刊布谬说,而四川邹容所作《革命军》一书,章炳麟为之序,尤肆无忌惮”为词,密令江苏巡抚派候补道俞明震专程从南京赴沪,协同上海道袁树勋,要求上海租界当局逮捕《苏报》上一帮倡演革命的乱党分子。1903年6月29日,即《苏报》发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的当天,上海道和租界工部局达成协议,由工部局派外国巡捕和中国警探到苏报馆抓人,指名抓捕陈范、蔡元培、章太炎、邹容等人。陈范事前闻讯躲开,蔡元培早已避往青岛,章太炎、邹容不在,只抓走了一个账房先生。当天晚上,章太炎得到巡捕抓人的消息,根本不当一回事,只说“小事扰扰”,依旧钻进被窝睡觉。更出奇的是,他第二天照旧到《苏报》报馆里去,结果就碰上了租界巡捕来继续抓捕,巡捕还没问他“请问英雄出处”,章太炎自己倒大大方方走上前,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余俱不在,要拿章炳麟,就是我!”这可真说得上是自投罗网了。租界巡捕喜不自胜,连忙一把铐了去。当时邹容也是追捕对象,但他闻讯躲到虹口一传教士家里。章太炎被带到工部局的巡捕房里,却写了一封信,“以大义相招”,要他主动投案。邹容也真讲义气,果然于7月1日到租界巡捕房自首了。接着,《苏报》报馆被查封,财产没收,陈范破产逃往东瀛。这样就引发了中国封建王朝的最后一桩文字狱案——“苏报案”。清王朝建立以来,自文网苛密的乾隆朝以后,文字狱案就很少发生了。道光、咸丰、同治各朝均无文字狱记载,“苏报案”可说是有清一代文字狱的最后一幕。在案发之前,慈禧太后还梦想着仿效康熙、乾隆朝文字狱案的处理方法,计划着迅速扑杀革命火种,“一日逮上海,二日发苏州,三日解南京,四日槛京师”,而后凌迟处死,杀一儆百。但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清廷的意料。由于西方各国领事馆的阻力,清廷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由于《苏报》报馆设在英租界内,清政府入租界捕人,必须事先征得外国领事的同意。因此,当逮捕《苏报》馆主、主笔及章太炎、邹容的谕旨下达江苏督抚之时,他们不得不与上海的外国领事团交涉,请求签发拘票捕人,但各国领事为了维护租界治权,坚持不允。后来经过双方谈判,此案定为“租界之案”,清政府无权将有关案犯解出租界独立审判,只能由设在租界的“会审公廨”来审理此案。清政府委托洋人律师指控《苏报》“污蔑今上,挑诋政府”,指控章太炎、邹容“大逆不道,谋为不轨”。7月15日,在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开始了对章太炎一案的审讯。审判团名义上由公审庭审判员孙建成、上海知县汪懋琨,以及英国副领事迪比南等几人组成,实际上一切都由英国副领事说了算。审讯开始后,清政府聘请英国律师古柏和哈华托为代表,控告章太炎等犯有“大逆不道,煽惑乱党,谋为不轨”罪,并摘引《苏报》中的论说和《革命军》、《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的词句,尤以书中“载湉小丑,未辨菽麦”两句,视为大逆不道。监外的朋友也为章太炎等人聘请了两个外国律师。章太炎在法庭上,神态极为轩昂,也极为藐视清政府对他的控告,他嘲笑说:“噫嘻!彼自称为中国政府,以中国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国法院,而在己所管辖最小之新衙门,真千古笑柄矣。”将清政府的虚弱本质揭露无遗。审讯正式开始后,章太炎又在法庭上嘲弄得审判员哭笑不得。对于他在《〈革命军〉序》中所写“载湉小丑”四字触犯清帝圣讳一事,他说:我只知清帝乃满族人,不知所谓“圣讳”。而且按照西方的法律,人们是不避讳的,所以我直接写“载湉”,没有什么不对。再说,从字的意思来讲,“小丑”两个字中,“丑”字本来作“类”字,或作小孩子解,所以“小丑”也就是“小东西”或“小孩子”,并没有诽谤的意思。章太炎从文字学的角度进行辩说,听众席上掌声雷鸣,而无知的审判员如坠云雾里,非常尴尬。在这样一位学识渊博、雄辩滔滔的“案犯”前,他们简直不知道怎么审才好了。其中一位审判员在目瞪口呆之际,突然悟出章太炎是海内外著名的学问家,肯定是科举正途出身,便小心翼翼探身问道:“您得自何科?”章太炎听到这个问题,更觉可笑,故作糊涂,高声回答:“我本满天飞,何窠之有?”“科”与“窠”同音,“满天飞”即浙江方言“老布衣”的意思。 章太炎的诙谐回答,赢得了法庭上满场的热烈掌声。第一场审判就这样戏剧性地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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