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亮节,廉洁自守——怀念蔡锷

辛亥革命网 2017-02-13 08:53 来源:湖南省政府参事室 作者:谢本书 查看:

回顾蔡锷34年短暂的一生,除了领导云南辛亥革命,发动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护国战争,立下了丰功伟绩以外,其高风亮节的人品,廉洁自守的风范,亦为人所称道。

  蔡锷去世至今已一百年了。回顾蔡锷34年短暂的一生,除了领导云南辛亥革命,发动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护国战争,立下了丰功伟绩以外,其高风亮节的人品,廉洁自守的风范,亦为人所称道。

  这里,我们先讲有关蔡锷的几个故事,来说明其高尚的人品和廉洁的风范。

  故事之一:被警卫甩了两耳光。

  云南大学法律系教授李德家,是民初滇军高级将领李修家之弟,又是统治云南14年之久的唐继尧之妹夫(唐继尧三妹唐芸赓的丈夫),是留美生,早在20世纪40年就加入了民盟。他对云南近代历史典故非常熟悉,曾对我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1911年底,蔡锷担任辛亥后首任云南都督。他上任不久,曾微服出访,体察民情。冬天的一个傍晚,蔡锷换上了便服,不带随从,走出了昆明五华山云南军都督府的大门,到大街上访问民情,了解到许多真实的情况,对于他在云南实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甚有帮助。不知不觉夜深了,蔡锷返回五华山都督府大门口,正准备进门时,大门岗亭警卫大吼一声:“证件!”蔡锷没有带任何证件,又未穿军衣,警卫不认识年仅29岁的都督。他犹豫了一下,一声不吭地退走了。他想去后门,也许不会这么为难。

  蔡锷来到五华山都督府后门,后门警卫也不认识都督,还是要证件。蔡锷不便说明自己的身份,遂回答:“请通报,我要会见都督夫人!”他想找自己的老婆来解围,士兵难以理解,对这位深夜来访的年青人起了疑心,忍不住提起手来,“啪,啪!”甩了蔡锷两耳光。

  响声惊动了在室内的参谋,年青参谋走出来一看,一下慌了手脚,怎么士兵打了蔡锷?他赶忙上去,喊了一声“都督!”扶他进了门。蔡锷不便多说,要参谋同他到办公室去。蔡锷进了办公室,找来一张纸条,写了一个手令,交给参谋说:“照命令执行”。参谋看了手令,一块石头落了地,忍不住笑了一声说“是!”

  原来,蔡锷的手令说,提拨后门卫兵为排长,立即执行。可是,当参谋到后门时,卫兵不见了,只有一支步枪放在岗亭内。原来,参谋扶蔡锷进门时,卫兵知道自己打错了都督两耳光,心里非常害怕,无可奈何,只好放下步枪,悄悄地逃走了。卫兵没有当成排长,这段佳话却留传了下来。

  故事之二:蔡锷上班穿了一双烂布鞋。

  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李埏,也曾向我讲了一个蔡锷的故事。

  李埏的父亲,曾是云南省咨议局议员。蔡锷要进行改革,就要借助参议会(咨议局改组而来)的推动。然而参议会由咨议局改组而来,议员大多也由咨议局议员转化而来。这些人中一部分是清朝遗老,年纪偏大,思想陈旧,蔡锷准备对参议会作一些调整。为此,蔡锷分别找每一位议员个别谈话,说明情况,征询意见。有一天,蔡锷约李埏的父亲到都督府办公楼交谈。谈话结束后,蔡锷亲自送李埏父亲出大楼,扶下台阶,才转回办公室。

  在大楼外等待接见的人,见到李埏父亲出来后问:“见到蔡都督了吗?”回答说:“刚才送我出来的,不就是蔡都督吗?怎么会没有见到呢?”

  问话人:“啊”了一声又说:“我看他不像都督嘛,像个工友,怎么上班穿的是一件旧衣服,布鞋的后跟处也烂了。”

  李埏说,这就是蔡锷,这是他父亲亲口对他说的故事。

  故事之三:不为亲属开“后门”。

  辛亥后,当蔡锷担任云南都督的消息传到蔡锷的家乡湖南宝庆(今邵阳)时,亲乡们都很高兴很兴奋。蔡锷有两个弟弟,一个叫蔡鍊(松墀),已25岁了;一个叫蔡钟(松垣),也19岁了,都在家乡当农民。蔡鍊决定先去昆明,看看大哥,蔡锷能否安排一官半职。经过半个多月的艰苦步行,蔡鍊来到了昆明,蔡锷热情地招待二弟,派人陪他参观、游览。但过了一些日子,蔡鍊却没有离昆的表示,反而想在昆明找一个工作。民国初年,云南百废待兴,蔡锷要为弟弟安排一官半职,应是很容易的。然而蔡锷拒绝开这个“后门”,他对二弟说,你想在昆明工作,并不是坏事,但我作为都督,却有难言的苦衷,不好为亲属开这个“后门”。我看,母亲年纪大了,三弟还年轻,家里需要人照料,你还是回家吧。蔡锷给了二弟20元,让他还是徒步回到了老家。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若干年,我们不仅可以从云南、湖南两地听到有关这方面的传说,而且还可以从有关记载中,得到这方面的史料记载。当时,湖南省财政厅长袁家普,鉴于与蔡锷的友情,曾考虑安排蔡鍊为湖南省铜元局局长,蔡锷也婉言谢绝说:“不可”,“恐年少,有误公事。”蔡锷的态度令人起敬,更令人深思的。抗战时期,李宗仁路过湖南宝庆,曾去看望蔡锷家人,得知蔡锷家人仍在农村干活,没有人当官,他也非常感动。

  从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中,可以窥见蔡锷高风亮节的人品和令人崇敬的精神风貌。

  蔡锷为官廉洁,为更多的人点赞。廉洁自守的事迹,以其辛亥后任云南都督时期,两次带头减薪之事例最为突出,两次减薪,从600元降到60元,减薪达90%。此外,他还做了若干节流、廉洁的具体规定。例如,不得侵吞缺额饷银,不得请客送礼,不得受贿和侵吞公款,兼职不得兼薪,不得挪用教育经费,非星期日不得请客;星期日请客,一席之费不得超过5元等等。一日省警察厅长因邻省警察厅长来访,非星期日请客,也请都督入陪。蔡锷即在其请柬上批道:“违背公令,罚薪半月”。于此可见一斑。

 标签:   谢本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2008-2024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