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的“浙江大儒”陈黻宸

辛亥革命网 2017-09-29 10:55 来源:联谊报 作者:联谊报 查看:

陈黻宸,浙江瑞安人。晚清进士,清末民初的“浙江大儒”,近代教育家、史学家。在辛亥革命之前,任浙江省谘议局议长,光复后任浙江民政长。

  陈黻宸(1859~1917),幼名芝生,一名崇礼,后名黻宸,字介石,晚年改名芾,浙江瑞安人。晚清进士,清末民初的“浙江大儒”,近代教育家、史学家。在辛亥革命之前,任浙江省谘议局议长,光复后任浙江民政长。

  1898年8月,在宋恕推荐下,陈黻宸离开家乡,赴叶翰创设的上海速成教习学堂任教。这一年变法走向高潮时,曾与陈虬、汪康年、蔡元培等组织保浙会。1900年,应杨文莹聘,任杭州养正书塾教习。汤尔和、马叙伦等均于此时出其门下。养正书塾后改为杭州府中学堂,1902年5月发生学潮,马叙伦等被开除。陈黻宸愤而辞职,率马叙伦等数人离校。在上海应赵祖德之聘,主编《新世界学报》。从9月2日至1903年停办共出15期,先后发表《序列》、《经术大同说》、《独史》、《伦始》、《地史原理》、《德育》、《辟天荒》等重要论文。《新世界学报》开学报讨论学术问题之先河,以其深厚的学术性,在新思潮宣传中独树一帜。梁启超的《新民丛报》称其“文章之锐进,理想之烂斑,实本社记者所深佩”。

  1906年10月3日,因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调,陈离京前往广州,任两广方言学堂监督,兼充两广优级师范学堂教务长。上任后,陈黻宸告诫学生,“学无中西,唯求有用”,强调事功为天下非为一己,归结为永嘉事功之学,在广东学界产生深远影响。

  1909 年清廷开始预备立宪,10月14日,陈黻宸当选为浙江省谘议局议长。在他的主持下,共召开常年会2次、临时会议1次,正式开会28次,共议决议案71件,议决呈报者27件,经手批准公布实施的就有农田水利会规则案、修浚浙西水利案、推广全省蚕桑案、统筹全省师范教育案、清查地方公款公产案、公用土地收用规则案、通用龙元案、实行禁革地方差徭规则案、停止无关本省行政经费支出案等数十个兴利除弊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

  武昌起义爆发,陈黻宸认为“清之天命尽矣”,以谘议局议长的身份联合地方绅商,以维持治安的名义发起组织省城民团,推汤寿潜为民团局总理,陈黻宸为副总理,汤尔和、楼守光、马叙伦分管上、中、下城巡守。并呈请巡抚发给武器,巡抚增韫心存戒备,没有批准。杭州光复后,因与杭州旗营协领贵林有旧,曾亲赴旗营劝其放弃抵抗,从而和平解决了旗营与革命军的对峙。1912年初,陈在温州组织民国新政社,发刊《东瓯日报》。3月,推举章炳麟任社长,自任副社长。次年春,当选为众议院议员,并受聘担任北京大学文科史学和诸子哲学教授。10月,联合国会内政德会、集益会、相友会、宪政公会、超然议员社五政团议员组织大中党,主张“采用国家主义,运政治于立宪轨道,以巩固共和、保持统一”。随着袁世凯非法解散国会,大中党也就无形解体。1915年8月,袁世凯图谋复辟,筹安会派人到北京大学发动师生上书劝进,遭到陈黻宸严词拒绝。1917年5月初,朝野强烈反对对德宣战,陈黻宸在国会里首劾段祺瑞,指责段祺瑞“病国病民”,强烈反对对德宣战。陈黻宸敢说敢怒的正直品格,赢得议会内外同声赞扬。

  1917年夏,南归奔弟丧,因伤心过度,自己亦于7月31日溘然而逝,终年59岁。著作有《独史序目》、《史地原理》、《中国通史》、《诸子通义》、《老子发微》、《庄子发微》、《列子发微》、《中国哲学史》、《经学大同说》、《地史原理》、《史学总论》等15部。1995年,中华书局结集出版《陈黻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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