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首任民政长方鸿铠

辛亥革命网 2019-03-12 09:32 来源:浦东史志办 作者:张银根 查看:

方鸿铠,江苏吴县人,清末川沙厅署钱谷幕僚十有余年,办事公正廉洁,平等待民。辛亥上海光复,被委为川沙厅民政长,任职期间,勤政爱民,深受民众拥戴,至民国三年三月,奉调去职。

  方鸿铠(?-1939年),江苏吴县人,清末川沙厅署钱谷幕僚十有余年,办事公正廉洁,平等待民。辛亥上海光复,被委为川沙厅民政长,任职期间,勤政爱民,深受民众拥戴,至民国三年三月,奉调去职。

  勤事为民

  辛亥11月3日,上海光复。5日,黄炎培走偈起义军政府,声明川沙民众已响应革命,请军政府发布告示,由张志鹤率武装警察,携带告示,于7日晨在四乡张贴,全境和平光复。经黄炎培、张志鹤及工商各界推荐,江苏都督程德全委方鸿铠为川沙民政长。

  方既视事,即安排清末代川沙同知刘嘉琦夫妇妥然离川。当时留在厅署的刘嘉琦,整日为自己的生死祸福忧心忡忡。当方鸿铠告知他新政府不仇视旧官,他可以自由回籍时,刘犹如囚犯得到大赦,感谢新政府对他善待之恩,接着吞吞吐吐地说:来川赴任仅数月,身无余财,旅费无着,有饿死他乡之忧。方也知情这位昔日年老昏庸的上司,官不逢时,任职期间,清政府岌岌可危,县财政入不敷出,今日下台,穷途末路。遂批示财政拨赠旅费,并邀昔日同僚到船埠列队送别。

  1911年(清宣统三年)3月上旬,川沙地方自治引发群众骚乱,全境有3个乡自治公、所,12所公私立小学及29名议员家房屋受损或被毁。厅同知成安因对地方自治不满而坐视事态发展。松江知府奉省令撤查,拘捕肇事为首人员,成安被撤职,并罚交银洋二千元,用于补偿被损毁房屋。当月,刘嘉琦接成安之职,对自治风潮被损房屋之补偿,不理不问,而成积案。方鸿铠到职后,清理积案,查得成安在川沙钱庄留有存款三千元,呈奉江苏都督核准截留,又在漕粮加价项下拨银八百元,自己捐助俸银200元,合计4000元,用于补偿学校及议员和乡董等家被损毁房屋的修复,自治风潮的积案由此了结。

  请恤遇兵溺斃之陈顺全。民国二年七月,陈其美在上海发动讨袁革命。袁世凯政府的海军陆战队从本邑白龙港登陆赴沪,沿途强拉夫役,输送军用物资,经王家港镇时,有民众陈顺全被拉,惊恐逃避,堕落河中溺斃,遗下寡妇及仅五月的孤儿,况家无恒产,若不请求抚恤势难生存。由方鸿铠沥情陈明,并呈请上海镇守使伏恤在案,几经周折,死者家属得到抚恤银100元。

  方鸿铠在旧厅署多年,深知官场积弊。如书吏需索抄票小费;看守所丁役敲诈人犯;吏员在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向工商各户打秋风;地保向民户强索陋规;同知坐轿下乡,轿夫向民众索要酒饭钱、草鞋钱等等。他到任后,有弊必革。自己身体力行,为不扰民和节省公费,出外四五里,必减随从徒步行,与胥吏共劳逸。

  利民生之事,大力倡之。任职期间,就观澜书院旧址建立的两等小学,改为高等小学。新建和由私立改为公立的学校有庆新、明益、振华、明达、敦化、养正等十余所。培养小学师资,公费资助县境学生考入省立师范学校者,以期毕业后为本县服务,实行第一年资助师范生17名,并成为定例。

  民国元年1月,设公众阅报处于县署头门外,日挂时报一份,越日更换。后因阅者众,另于牌楼桥、东门月城、邑庙、警所四处各悬一份,民国三年因方去职而停办。

  民国元年,浚川沙城市河、顾家浜、长浜、吕家浜等。二年,浚西运盐河、东运盐河龚路段及其各支河。九团一二甲老圩塘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大潮冲损,缺口和坍陷颇多。灾后,虽将各缺口抢险堵塞,坍陷之处,拖了几年未尽填补。遇到大汛,海水横行,圩内居民夜不安枕。方鸿铠到职后,出示晓谕,按亩出夫,夫役之外的干事各员,均尽义务,饬令塘董将老圩塘覆阔加高,以慰民望。自老洪洼之南最低陷者长610丈5尺,计加土4278方。

  为加强地方治安,效上海城区组织商团之法,谕令川沙商会建立商团,团友30名,系商业中之年壮者,皆义务职。每组10名,夜出巡防,自春至冬,从不间断。县署月给津贴银10元,为夜半膳资。翌年,方发给团友奖章。高行南北两镇继城区之后成立商团,有团友32名,方鸿铠指拨两镇房捐年约百元补助元。陈其美在上海发动讨袁革命,波及邑境的社会治安,方鸿铠令合庆、小湾、龚镇、曹镇、徐镇及老黄家宅,设立临时民防局六处,守望相助,经费由县署节省之行政经费及烟赌罚款项下开支。在政局动荡中确保了川沙阖境平安。时局稳定后,临时民团结束。

  支持编修民国《川沙县志》

  民国三年二月,陆炳麟、王文澄、曾恪、周祖文、包志澄等联名呈请编修《民国川沙县志》,方鸿铠积极支持,在批示中称:“该绅士之倡议举行,洵属深知大体,本知事正待与诸君子妥商筹备,着手进行。乃事尚未及筹商,已奉文调考,时与愿违,不克成兹盛举,愧对是邦,实觉难安寝寐。所请遴委主任,应候移交新任核定……,修志开办经费,姑准先于积存公款项下,拨洋五百元,发交经理县公款公产处保存专充修志之用,一俟筹备修志处成立,即由主任员绅县领充费可也。”

  同年四月,接任知事李彦铭收到黄琮、艾文煜等请委陆炳麟为修志主任的报告。对方鸿铠关于修志工作的开端极为赞同,在批示中称:“所请续修史乘,极表同情,应即准如所请,尅日委托陆绅炳麟主管其事,以悉收修辑,昭示来兹,有所观感焉。照方前任批示办理可也。”

  民国川沙县志编修工程,犹如体育运动的接力赛,经多位知事的接力,于民国二十三年完成。

  口碑与石碑

  方鸿铠在川沙任知事二年多,民众称颂他:“勤政事,除积弊,兴民利,不贪脏,不枉法。”他身为知事,家属仍分居吴县,公余读书临池以自乐,煮茗莳菊以遣兴。离任时,民众惜别和送行之情,为口碑集中见之于行动。《民国川沙县志》纪其事,文如下:

  “方知事之临去,吴县方公鸿铠之治吾川也,为期仅2年。其政绩之遗于吾邑者,具载碑记。然方其去也,其情形亦有足纪者。先是邑人闻公将奉调,咸皇皇然不知所措。及其去之日,不期而会者,数以千计。一时登堂把酒,欷歔话别,有演说者,有赠诗者,有赠清水一缸及玻镜一架者。酒阑濒行,各处街巷,设以香案,爆竹之声,不绝于路。行抵东门外码头,甫登舟,以观者人众,竟将吊桥挤落水中,幸未伤人,方公復捐廉银50元,托市董事会即日修竣云。”

  川沙市民为永志方公的德政,由黄炎培、陆炳麟、张志鹤等当地士绅及工商各界81人联名立方公德政碑于川沙县署之大堂。碑由黄炎培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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