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南京临时政府财政危机

辛亥革命网 2016-07-07 13:45 来源:团结报 作者:戴鞍钢 查看:

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始终受严重的财政危机困扰。帝国主义的干涉,特别是他们对海关税款的扣压,更加重了革命党人的财政危机。

  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始终受严重的财政危机困扰。武昌起义爆发前,由于近代中国社会各种矛盾的激化,社会经济濒于崩溃。革命发生后,各地相继成立的军政府,面对清朝政府留下的烂摊子和大量增加的军费开支,普遍遭遇财源枯竭的困境。帝国主义的干涉,特别是他们对海关税款的扣压,更加重了革命党人的财政危机。

  关税被卡

  早在辛亥革命前,中国海关税收已被帝国主义强行指定为偿付外债、赔款的担保,但海关税款仍由清朝政府掌握。外籍税务司在中国海关的权力,主要在关税征收方面。海关税款收入,由清朝政府指定的银号收纳。税款的保管和支付,由清朝政府委派的海关道或海关监督全权负责。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后,帝国主义为了阻止革命的发展,也为了维护它们在中国的侵略权益和完全控制中国的海关,立即开始攫夺中国海关税款的活动。

  10月15日,中国海关英籍总税务司安格联下令江汉关税务司苏古敦“将税款设法汇入汇丰银行我的帐内,等候事态的发展”。他宣称:“让税款跑到革命党的库里去是不行的”。10月23日,他见到各地革命形势发展迅猛,便向清朝政府税务处帮办大臣胡惟德提出:“采取某种方针确保关税不致为革命党用作军费,并留供偿还外债,现在已经是时候了。”11月3日,他在致江海关税务司墨贤理的信中,又强调:“关税是外债的担保品,因此税务司应当向有关方面说明,为了避免外国干涉,关税必须以总税务司或领事团名义暂时存储”(《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资料丛刊),第8、330、153页)。

  11月23日,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也向英国外交大臣格雷报告:“在一座已辟为条约口岸的城市,行政管理权一旦由清政府手中转入革命军手中,所征收的税款便听任革命军支配;这些税款有被用来支持起义军政府的军事行动和满足其他紧急需要的危险。”为此,在他的提议下,外国公使团公然要求“把全部海关岁入置于总税务司的控制之下,那些岁入不仅包括清政府已失各口的岁入,而且包括清政府仍然控制的各口岸岁入在内”。并决定由外国在上海各银行组织专门机构负责接受这些税款(《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上册,第153—158页)。

  对帝国主义非法劫夺中国海关税款的行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作出强烈反应,进行抗争。这种抗争,首先发生在湖南长沙。1911年10月22日,革命党人在长沙起义成功的当天,就以湖南军政府的名义照会长沙海关税务司伟克非,宣布自即日起,“所有洋关、邮政局应归本军政府管理,所有徽章旗帜由本军政府即日派人前来更换,务希贵税务司并执事人等,一概仍旧办理,诸事悉听本军政府命令施行”。但这一照会立即受到帝国主义的抵制。10月26日,安格联命令伟克非通知湖南军政府:“海关税收已指抵外债,为了避免与列强发生纠纷,最好暂时将税款交由总税务司或领事团保管”,胁迫湖南军政府放弃接管长沙海关的打算(《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资料丛刊),第94、95页)。朱尔典也公然出面干涉,声称“该岁入确系各国债券持有人的财产,如果革命军擅自挪用,可能会引起同列强的纠纷”(《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上册,第154页)。

  在帝国主义的威逼下,革命党人作了让步,先是“建议税款存在大汉银行,军政府和税务司都不得动用”,在遭到拒绝后,又“同意将税款存入汇丰银行,但是要用军政府的名义,未经军政府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但这样的要求仍被拒绝。为了胁迫革命党人屈服,帝国主义派出军舰驶抵长沙,进行恫吓。最后,湖南军政府终于妥协,“同意将税款以总税务司名义存入汇丰银行”(《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资料丛刊),第99、331页)。

  类似的斗争,在爆发革命的其他通商口岸,如汉口、蒙自都发生过。但在列强的武力胁迫下,武昌起义后,凡爆发革命的各通商口岸的海关税收,无一例外地都被帝国主义攫取。12月5日,朱尔典向英国外交大臣格雷报告:“所有各口的海关岁入现已完全置于海关税务司的控制之下,供偿付对外债和赔款之用”(《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上册,第179页)。当时,各地海关所收税款,每星期汇交上海,分存汇丰、德华、道胜三行,为归还洋债赔款之用。其数目相当可观。仅1911年11月和12月两个月内,存入在沪外国银行债款专账内的海关税款,即达330万两(《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资料丛刊),第339页)。

  帝国主义对中国海关税款的攫夺,对革命党人造成极大的困难。武昌起义后,各地成立的军政府普遍出现财政拮据状况。一方面,旧政府遗留下来的库藏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新政府废除了清朝政府原来征收的许多苛捐杂税,短时期内又难以建立起新的税收体系来替代它,而军需费用和其他日常开支又很巨大和迫切。

  在这种情况下,革命党人本可依靠收入较丰的海关税款作为挹注。现在这一资金来源也被帝国主义切断,对各地军政府无异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直接给他们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即使像广东、上海这样的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也不免出现入不敷出的困难局面。如广东光复后,军政府“财政竭蹶,军需浩繁,不得不藉募债一途,以资挹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第330页)。上海军政府成立后,主要依靠发行公债、军用票和募捐度日,局面相当困难。

  各地革命党人在起义成功后亟需资金来维持并巩固新生政权的情况下,为什么在帝国主义的压力下能忍受他们攫取海关税收这项重要的财政收入?主要原因,在于他们非常担心帝国主义对中国革命进行干涉。湖北军政府成立后发布的一份文告曾再三告诫人们不要冒犯洋人,认为“若是害了外人,各国都来与我们为敌,那就不得了呢”(《中国海关与辛亥革命》(资料丛刊),第144页)。它在10月13日致各国领事的照会中,明确宣布承认以往清朝政府与各国缔结的条约,并照旧偿付赔款和外债(《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180页)。即使是孙中山,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如此。武昌起义爆发后,尚在海外的孙中山在《通告各国书》中就宣布:“于我军未起事以前,满政府所借之外债,一概承认偿还,决无改议,将来以海关税款抵赔”(《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45页)。因此,当帝国主义以保证赔款和外债的偿付为借口,又施以武力威胁,逼迫他们放弃接管海关的要求,强行夺取中国海关税款时,各地革命党人在稍作抗争后,都相继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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