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继尧贪污公款富甲一方

辛亥革命网 2017-07-01 20:57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开林 查看:

云南历来是贫瘠的省份,老百姓生活非常艰难。唐继尧第一次督滇期间贪污公款,家私财产已达三千万元之富,第二次督滇期间蛀空财政九千万元无账可查。

  唐继尧两次督滇,都造成很多吊诡的经济问题。1915年12月护国运动开始之时,需要组建军队和筹措资金,人员机构复杂繁多,唐继尧就开始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利,趁机浑水摸鱼。

  蔡锷、李烈钧、黄毓成,分别率领护国第一军、第二军、挺进军出征讨袁,靠自己想办法筹款,唐继尧“靳不给予”,对他们都不拨给军费,只发给中国银行已宣布作废而不能在市面流通的兑换券。在讨袁战争期间这三支军队全凭自己的本事去拼搏,后方的唐继尧并没有给予兵员枪弹粮饷方面的支援。

  一、护国运动爆发时云南财政并未发生困难

  据《云南辛亥革命资料》记载:早在清朝末年,“云南新军一镇加巡防队为辅,每年经费约三百一十万金”。重九起义后,军队添练成两师。1912年,云南进行了费时半年耗资百万的“援川、援黔”之后,云南军都督府5月又“援藏”,决定由财政司筹备50万两以备借贷。6月6日,解往中央20万元,7月11日,拨给进藏支队20万元,可见云南虽为穷省,但支持护国军打仗的一两百万元是拿得出来的。【注:谢本书等编《云南辛亥革命资料》,第45、186、197、205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

  1912年5月23日《致北京财政部电》:“近时铜锡各厂开采熔炼,仅用土法。而个旧之锡每年约一千余万斤,东川之铜每年约出二百余万斤。若认真整顿,则锡每年可出至二千万斤,铜矿能规复清乾嘉时旧额,亦每年可出至一千万斤。此外金、银、煤、铁、铅、锑所出亦夥,而森林、畜牧之利,随地可以经营,果能以得一千万元。”【注:《云南辛亥革命资料》,第188页。】

  经过几年的整顿和生产,到护国运动时生产发展得应该更好。洪喜美在《李烈钧与讨袁护国运动》中还叙述:“清季每年由川鄂两省接济,谓之协饷,辛亥革命后,协饷骤停,然云南收入最巨之盐款,亦因革命停止解往中央……此外,以锡税为收入大宗,惟每年不过三十万。总之,云南虽贫瘠,支持护国军数月,尚不甚难。”【注:洪喜美:《李烈钧与护国讨袁运动》,载《云南文史丛刊》1986年第3期,第84页。】

  据《云南对外贸易概况》列出的统计表,说明1915年云南财政还略有结余【注:万湘澄:《云南对外贸易概况》,载《新云南丛书》之三,新云南丛书出版社,1946年11月出版,第183至184页】。

  1916年4月17日《云南公报》记载:“乙卯年(1915年)新赋钱粮应征银一百四十万二千二百七十四元”,也是一笔可观的数目。护国起义爆发时,云南并没有发生财政困难,唐继尧是有钱的。

  二、省外陆续汇入云南的捐款被唐继尧截留

  李烈钧在率领护国第二军出征之前,被唐委为筹饷总局总办,以其影响力,向省内外和南洋各界为云南都督府筹募饷需。据日本外务省档案记载:“李烈钧等人在南洋筹饷一百五十万元之谱。”【注:日本外务省档案第49册第480201页记载,转引自台湾洪喜美论文《李烈钧与护国讨袁运动》,载《云南文史丛刊》1986年第3期,第84页。】

  护国运动爆发后,昆明的几家报纸刊登各类新闻,报道省外许多捐款陆续到滇。

  高蕴华在《护国靖国两役中遗闻轶事》中记载:“据唐继尧派赴香港、澳门及南洋募捐的徐进对人说,华侨捐助护国军军费,先后不下二百万元。徐进并说,由其本人,第一次带回捐款即有二十万。”【注:高蕴华:《护国靖国两役中遗闻轶事》,载《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十辑,第373页。】

  这些钱用来做什么呢?

  护国战争期间,唐继尧把各地各界捐献的钱用来购买枪械,扩充嫡系实力,同时还大量装入私人腰包。李丕章在《护国军中见闻二三事》中记载道:“后来唐继尧以护国功勋,当上了抚军长,攫取了大批华侨爱国捐献,不接济出发部队,而派赵伸、缪家寿等到日本,一面化公款为私款,存入日本银行,一面向日本购办枪械,扩充实力。”【注:李丕章:《护国军中见闻二三事》,载《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十辑,第357页。】

  三、唐继尧贪污公款成了大财主

  1916年5月8日,军务院在广东肇庆宣布成立,设抚军和抚军长职务。原先提议由梁启超任抚军长,云南将领叶荃军长在会议上力争,使唐继尧当上了抚军长,而华侨的捐款还源源不断地送往云南。由云龙在《护国史稿》中不承认云南收到捐款:“港粤侨商颇有持抚军长所给的奖状褒状,谓即捐款所得者,滇实未收到此捐款。”现在云南一些人居然把侵吞捐款的罪名栽到孙中山先生头上:“看来此系孙中山先生的中华革命党以响应和支持云南起义的名誉所募捐,但又留下来自用而未交给云南的可能性比较大。”【注:刘光顺、刘荣:《现行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关于护国运动的错误表述应予纠正和补充》,载《昆明社科》1997年第3期。】真是莫名其妙!由云龙的文章明明写的是“抚军长所给的奖状褒状”,云南都督府的财政部门未收到款,只会是抚军长唐继尧个人收了不交公,私吞了这些捐款。如果要赖账,也只应赖给其他几位抚军,怎么能赖给不是抚军的孙中山先生呢?况且孙中山先生是全国民众公认的革命领袖,侨商如果得到孙中山先生发的奖状褒状则会比得到一个省级督军发的更感到光荣。孙中山先生如果收到捐款,也会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奖状褒状,不屑于盗用别人的名义。

  1916年12月24日《共和滇报》公布护国战争期间云南都督府筹到的款项如下:

  ①裁并闲冗机关,停办中学以上学校得18万余元。

  ②劝导各县各界捐济而得35.1万元。

  ③向海外华侨募捐,先后共得12.8万元。

  ④截留盐款而得167万元。

  ⑤从中国银行提款200万元。

  ⑥向铁路局、水利局、垦殖局等机关借款81.342万元。

  ⑦挪用宝华公司、东川铜矿公司等处股本,截留中央解款,共61.6万元。

  ⑧向银行借用之款共233万元(其中:发行中国银行纸币135万元,向富滇银行借款80万元,向香港富记解还总行借款18万元)。

  ⑨向各县摊借之款共114万元。

  以上9项合计为907.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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