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前十年间汉奸指称的转义与泛用(2)

辛亥革命网 2017-08-31 10:28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1期 作者:桑兵 查看:

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辛亥时期“汉奸”指称的转义及其使用为主题,进一步爬梳史料,重现史事,尽可能完整地呈现历史本相及发展进程,进而依据历史实事把握相关概念及其演化。

  孙中山重新定义“汉奸”,“排满”以为根本改造的宗旨当为主要动因。而戊戌前后“汉奸”语境的若干变化,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这些变化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

  其一,“汉奸”之“汉”的范围由汉人扩大到华人。鸦片战争后,“汉奸”一词出现频率最高的时期之一是中日甲午战争期间。《申报》刊登《防奸续议》的论说,指出:“奸细有二,一为汉奸,一为倭奸,非汉奸则倭奸无所容身,非倭奸则汉奸亦不能传消息。”并进而提出防治办法:“窃以为防倭奸易,防汉奸难。倭奸虽改扮华人,终有破绽,若汉奸则本系华人中之无赖,惑于富贵功名之说,竟不知顺逆,觍颜事仇。其人本系华人,别无记号可以认识,其宅心之险恶,则更甚于倭奸。何以言之,倭奸虽为恶于我华,而其百计千方,暗中侦察,泄我秘要,以破我师,在日本人视之,尚不失为忠心耿耿。独华奸本系食毛践土,履厚戴高,尔祖尔宗,尽是圣清之黎庶,乃一旦心肠变易,将情输之于敌人。在我朝固罪无可逃,而敌人亦视为无足重轻,不过饵以重利甘言,驱之如牛羊犬豕耳。我故曰倭奸固宜防备,而汉奸益诛之,而罪不胜诛也。防之之道奈何,曰先严惩治汉奸之律,凡有华民之为倭人间谍者,获即斩首,略不稽留。即使幸脱网罗逃之海外,亦设法拘获,明正典刑。如是则倭奸无容顿之人,其计可以立破。”⑦

  从汉到华,是清中叶以后文化认同的一种趋向。中古时的汉化,到了清代,渐成华化。显例之一,如清中叶华侨指称的出现。这一变化具有复杂内涵。其中之一,当为“汉”的自我意识相对于“满”日渐清晰,但是相对于外夷或外洋,其内向的覆盖面有所不足。若“汉”特指固定人群,“华”的涵盖则要宽泛得多。华奸之类的说法后来未能通行,可是汉奸之汉与华侨之华却有所对应甚至互通。这成为清季中华民族概念应运而生的历史文化渊源,意味着这不仅仅是由于民族认同的紧张而生造的政治概念。尽管民族自觉实际上主要是由外来民族主义思想观念的传输刺激而生成的。

  由汉而华的另一潜在意向,显示汉与华本来均不是人种观念的分别,而是文化意识的差异。当汉可能与人种相关联而产生混淆时,只能以华取而代之,才能保持文化取向的本意。后来无论是满汉之争的汉族意识强化,还是针对这种取向的批判,都同样是误将汉视为同一种族,而有违所谓“汉”只不过是文化认同的历史存在本相。就此而论,汉与华本是一脉相通的,二者都具有来源各异的人群的文化混同性。须知今日所谓汉族,从未经过民族识别,就被视为当然的共同体。实则其来源的多样性几乎可以一望而知。

  其二,按照清朝的正统观,“汉奸”已不仅指鼓动非汉群体反清的汉人以及勾结外国出卖中国的“奸邪”,而是将一切反清之人均与“汉奸”相联系。这样的衍伸在媒体和士绅的意识言语中已经展现出来。戊戌政变后,《申报》刊登《慎防逆党煽惑海外华人说》,表示“彼梁逆早存一败,事后只身远遁之意于胸中,乃欲诱人背君去国,窥其肺腑,其毒盖更甚于洪秀全、杨秀清之流矣。原刻拟以汉奸龚孝拱等人,窃恐尚未情真罪当,其他种种狂妄之说,直与猘犬无殊。”⑧

  1899年2月,湖南曾子彦上书该省当道,提出:“自强邻逼处,削夺我藩篱,侵占我土地,因而内地匪徒,隐为汉奸,显肆猖獗,愚民易为所煽惑。”希望继续湖南创立保卫局开民团之先声的事业,各府厅州县陆续举办团练。⑨是年四川余栋臣势大,扣押安定营统领周寿卿,官府剿抚未定,派王秉节前往处置。“初,地方绅董惧余匪之滋扰也,议定每日馈银二百两,按十日一付。及甲乙丙丁四绅董谒方伯,方伯面斥云:汝等既为余匪筹措银两,非汉奸而何,彼敢将朝廷二品大员扣留,岂非造反乎。”扬言要先将“汝等四人正法,然后进兵痛剿”。⑩变法的梁启超、反教的余栋臣和盗匪一样被当成“汉奸”,则清廷眼中的“汉奸”在反清的时趋中势必转向正面。

  其三,变法救亡思潮的兴起导致“汉奸”指向的转移。戊戌政变后流亡日本的梁启超撰写《戊戌政变记》,一方面批评自强改革,“以教育论之,但教方言以供翻译,不授政治之科,不修学艺之术,能养人材乎。科举不变,荣途不出,士夫之家,聪颖子弟皆以入学为耻,能得高才乎。如是则有学堂如无学堂。且也学堂之中,不事德育,不讲爱国,故堂中生徒,但染欧西下等人之恶风,不复知有本国,贤者则为洋佣以求衣食,不肖者且为汉奸以倾国基,如是则有学堂反不如无学堂”,看似延续既有的“汉奸”指向。另一方面,又对以往将主张学西学谈救亡者目为“汉奸”表示强烈不满:“至于光绪甲申,又二十年,朝士皆耻言西学,有谈者诋为汉奸,不齿士类。”而大臣之中,“瞢然不知有所谓五洲者,告以外国之名,犹不相信,语以外患之危急,则曰此汉奸之危言耸听耳”。(11)

  按照梁启超的逻辑,不是学习西学、呼吁救亡的人为汉奸,恰恰相反,不能变法图强,抵御外侮,才会导致汉奸的产生。这样的认识,为“汉奸”的转义铺平了道路。1899年底,翰林院编修沈鹏因天灾应诏上折直言,即沿袭这样的逻辑,指荣禄、刚毅、李莲英为三凶,主张诛杀之。他说:“夫江南士民感戴皇上,纪诵圣德,闻中外之讹传,辄用怵惕,而忧疑其用情虽愚,其爱君则挚。刚毅必指为汉奸,摧夷挫辱。夫人一念爱君即为汉奸,则必仇视皇上,腹诽圣德,而后为大清之良民、中国之良士,是则率国人而叛皇上者,刚毅也。其设心于皇上为何如乎。此可虑者一也……此三人行事不同,而不利于皇上则同,且权势所在,人争趋之。今日凡旗员之掌有兵柄者,即职不隶荣禄,而亦荣禄之党援也。凡旗员之势位通显者,即悍不若刚毅,而亦刚毅之流亚也。而旗人汉奸之嗜进无耻者,日见随声附势而入于三人之党。时势至此,人心至此,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故窃谓不杀三凶以厉其余,则将来皇上之安危未可知也。”(12)

  既然“爱君”反成“汉奸”,除了逼迫国人背叛皇上之外,也为反过来将附和“三凶”者认作“汉奸”提供了可能。庚子自立会起事,“熊锦堂、张鑫山与易敬臣等人误听康逆唆使,投入自立匪会,私售富有票,后得省悟,至驻扎日晖港之安字营投诚。某日,奉江南提督李大人及前任道宪余大人之命,往南通州一带劝令匪党曾国章等反正,途遇康党刘保林交付一信,嘱持往见曾。丈夫(即熊锦堂等)不知其诈,贸然前往,曾指为汉奸,立用洋枪击毙,并将尸骸剁分数段,易更被曾剖腹屠肠,抛尸丝鱼港内”(13)。此处的“汉奸”,是指投降官府的变节分子,与原来反对“满清”的本义截然相反,而与革命党排满话语的“汉奸”含义颇为近似。

  此后,梁启超一方面借用原来保守官绅对洋务官僚及其事业的抨击,指清廷未能提出并确定“合于今世文明国民所同向”的教育宗旨。前驻日公使李经方为日本东京中国公使馆中附立之学堂所题对联:“斯堂培翻译根基,请自我始;尔辈受朝廷教养,先比人优。此二语实代表吾中国数十年来之教育精神者也。舍翻译之外无学问,舍升官发财之外无思想,若此者,吾亦岂能谓其非宗旨耶。以此之宗旨,生此之结果,吾中国有学堂三十余年,而不免今日之腐败,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丝毫不容假借者也。”这样的教育宗旨实际上是“培汉奸之才”,“开奴隶之智”,“夫使一国增若干之学问智识,随即增若干有学问有智识之汉奸奴隶,则有之不如其无也”。(14)

  另一方面,又针对刚毅所说“学堂为养汉奸之地”的言论敬告当道者:

  夫学堂则何至养汉奸,然使诸君而真改革也,则学堂中人皆为诸君用;使诸君而伪改革也,则学堂中人皆为诸君敌焉矣。此乃刚毅所谓汉奸也。夫敌守旧,敌也,敌伪维新,亦敌也。刚毅知其将为敌而锄之,诸君不知其将为敌而养之,则诸君之智,不如刚毅远矣。然则诸君今日而师法刚毅可乎?曰:是惟诸君。虽然,吾有以知诸君之不敢,且有以知诸君之不能也。今者中国改革之动力,非发自内而发自外。自哥仑布开辟新陆以来,麦志伦周航全球以后,世界之风潮,由西而东,愈接愈厉。十八九世纪所演于欧美之壮剧,势必趋而集于亚东。天之所动,谁能静之。岂惟诸君,虽周公、管仲复起,其无奈此风潮何也。利而导之,则功成焉,名立焉,国家安焉;逆而拂之,则身败焉,名裂焉,国家危焉。刚毅之术,是见洪水之来而欲堙之搏之也,其势必横决而倒行。今者诸君之术,则筑短堤柔堤以障之也,其势非泛溢而出焉,则刷落而溃焉,其无救于时一也。呜呼,诸君诸君,可以择矣。(15)

  此处的“汉奸”,已经不是顺着顽固官僚对洋务官员及其事业的指责,而是刚毅之意的反说,不改革或伪改革,学堂中人势必群起与清廷为敌。其承接世界风潮推动改革的大势所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虽然被刚毅之流视为“汉奸”敌人,其实是革新的动力。

  时势的变化为汉奸转义提供了必要的语境,在江西南昌,新政前后的观念迥然不同。“华字各报省城统称之曰洋报,向来阅者甚少。上年拳匪乱起,更诬之为私通洋人,称曰汉奸。虽有一二通识者心知其非,亦不敢公然置辩。本年朝廷颁行新政,彼都人士方知报纸能益人见闻,争先购阅,从前闭塞气象,焕然改观,舍旧图新,机缄其在是欤。”(16)原来的“汉奸”行为如今成了时趋,认识自然随之变更。

  梁启超的观念变化在保皇会同仁中不乏同调,尤其是具有反满革命倾向的康门弟子,有的言辞较梁启超更加直截了当。1902年,欧榘甲在《新广东》中就针对刚毅“学堂徒养汉奸而已,不能成人才,无用”,应将各省学堂悉数裁撤的主张,提出:“虽然,刚毅之所谓汉奸者,乃以恢复汉人之权利,不愿为满人之奴隶,故目之为奸耳,此真吾汉人独立之种子,不可不培养者也。”鉴于“满洲朝廷,既以学堂为养汉奸之大患,虽经议和赔款假行新政,以愚内外之心,三年以来,昏乱犹昔,欲其立学堂以培我民之自立,岂有是理哉?且即有学堂,亦不过以奴隶教育施之,直奴隶学堂耳,岂足望以自立哉?然则此事将如何而可?吾则曰:诸君不欲自立则已,若其欲自立也,岂无法以处此乎?”各省欲图自立,宜开自立学堂。(17)清廷眼中的“汉奸”,在革新者看来就是汉人独立的种子,那么,“汉奸”的帽子应当转而戴到对立面的头上,“汉奸”的转义,也就呼之欲出了。

  二、“汉奸辨”

  几乎所有研究辛亥时期汉奸问题的学人,都注意到且着重引述了1903年《黄帝魂》收录的《汉奸辨》,可见此文在“汉奸”转义进程中极其重要。可是关于此文的相关信息,如作者、出处、撰写及发表时间等,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王柯就没有直接认可作者是否章士钊,并特别在注释中写明:“该文章并没有明记作者与写作时间,有人以为是章士钊(1881-1973)所写。收录该文的《黄帝魂》(黄帝子孙之多数人著)是黄帝纪元四千六百十四年(1903)出版的民族主义作品。《黄帝魂》的编者说《黄帝魂》所收的文章都是‘最近十年来报纸杂志所选的文章以及新近作成的文章之精华’。”(18)

  据张枬、王忍之编辑的《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所附“书刊介绍”,《黄帝魂》1903年初版本仅29篇,1911年再版,增至44篇。据章士钊说,上海东大陆图书印刷局便是为了印行该书而成立。可是这个29篇的初版本,迄今为止似无人见过。目前可见的29篇本,为“中华民国元年四月六日再版”,不过底本是“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八年十一月一日初版”,可以认定为初版本的翻版。全书正文共218页,撰述者为“黄帝子孙之多数”,编辑者为“黄帝子孙之一个”。据章士钊的《疏〈黄帝魂〉》,前者指各篇有多个作者,后者则是黄藻。至于发行者和印刷者,均为“黄帝子孙”,也应该是黄藻自称。台湾由罗家伦主编、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资料编纂委员会影印的《黄帝魂》,为45篇的增订本,正文共310页,为“黄帝纪元四千六百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印刷,同年十二月六日出版”。不过,无论哪一版,版权页都没有上海东大陆图书印刷局的字样。初版本实为30篇,目录遗漏了“祝北京大学堂学生”一则,增订本同样遗漏此条,实为4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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