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的革命家变身“国父”:孙中山崇拜与民国政治文化(3)

辛亥革命网 2018-12-24 10:05 来源:《二十一世纪》 作者:李恭忠 查看:

作为中国近代民族国家建构史上的重要表征,民国时期“国父”符号的塑造,是一个自觉、系统、持续的过程,尤其值得考察。本文对此作一大致梳理,以呈现民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一个独特面相,并期望引发更深入的批评和研讨。

  仪式的推展

  在国民党人的控导下,纪念孙中山的活动逐渐演变为制度化的准宗教仪式,与精神偶像的塑造和集体信仰的整合紧密结合起来,被用于加强国民党阵营内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于集权统一的党治国家的建构。

  总理纪念周

  早在1925年3月31日,国民党在京中央执行委员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接受总理遗嘱的议案,并训令全党,以后每逢开会,应先由主席恭诵总理遗嘱,全场起立肃听。1925年5月,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再次训令全党,重申前述恭读总理遗嘱仪式。

  1925年4月,“为灌输大元帅主义精神于各官兵头脑中永久勿忘起见”,建国粤军总部制定七条“总理纪念周条例”,要求所属各部于每周一上午十时举行总理纪念周,具体程序如下:向孙中山像行三鞠躬礼,默念三分钟,各官兵同时宣读孙中山遗嘱,官兵长演说孙中山的主义及革命历史。“对于本条例如有阳奉阴遗(违)等行为,一经查觉或举发,除将其应负责之官长撤差外,并另予分别议处。”上述规定并非具文。到1925年5月15日,粤军总部的纪念周已经举行至第三次,仪式由粤军总司令许崇智亲自主持,并请顺道而来的汪精卫发表演讲。这是国民党阵营中最早的制度化的总理纪念仪式。

  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正式通过如下决议:海内外各级党部会议场所应悬挂总理遗像,凡集会开会之前应宣读总理遗嘱,海内外各级党部及国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各军队均应于每星期举行纪念周一次。随后,国民党中央又制定了《总理纪念周条例》八条,要求国民党各级党部、国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各军队,由各级党部常务委员或各该地最高长官主持,每周举行一次总理纪念周仪式(程序大略同前),以“永久纪念总理,且使同志皆受总理为全民奋斗而牺牲之精神,与智仁勇之人格所感召,以继续努力,贯彻主义”;“(党员)不得无故连续缺席至三次以上,违者分别处罪”;“对于纪念周执行不力或有阳奉阴违等情事者,一经查觉或举报,将其应负责之常务委员或长官撤差外,仍另予分别议处。”

  这些决议和条例,正式确立了总理纪念周仪式在国民党体制内的法定地位。随着国民党逐渐掌握全国政权,这一仪式在全国推广开来,取得了国教仪式般的地位,不仅频繁出现于政治生活领域,还逐渐影响到社会生活领域。直到1947年4月,南京政权“行宪”之际,国民党中央才决定,各机关团体停止举行总理纪念周,免读国父遗嘱,不悬挂党旗。

  谒陵纪念

  国民党人从一开始就决定把中山陵建成一个开放的仪式空间。陵墓图案征求条例中规定,祭堂前必须有“可立五万人之空地”,以便举行祭礼。1929年6月1日孙中山正式安葬,6月2日起陵墓开放三天,一时游人如织,途为之塞。1929年9月,陵园管理当局──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颁布《谒陵规则》,规定中山陵祭堂每天都对游人开放。据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警卫处不完全的统计,从1929年9月到1931年5月,谒陵者即有33.5万人,最多的月份达67,000人,最少的也有2,000人。1932年谒陵者6.5万人,1933年11.5万人,1934年19.7万人,1935年24.9万人,1936年16.4万人。

  众多谒陵者中,既不乏自发的、零星的游人,更常见的是有组织的谒陵队伍。孙中山正式安葬的第二天,蒋介石、胡汉民、戴季陶、于右任等要人就前往谒陵,在祭堂行礼。此后,国民党当局借助组织途径,围绕中山陵持续展开了一系列近乎仪式化的行为。每年元旦、国庆日、孙中山忌辰纪念日、孙中山奉安纪念日、孙中山诞辰纪念日,国民党中央当局往往在中山陵举行大型纪念典礼,集体参谒陵墓,国民党中央执行和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各特任官、在京各机关文官简任、武官上校以上官员都必须出席。特别是孙中山诞辰日、忌辰日和奉安纪念日,全国各地、各机关还要组织类似的纪念活动,少则几十上百人,多则成千上万人,近乎于宗教仪式。此外,国民党中央召开重要会议期间,或者遇上重大的临时事件,中央当局也要组织集体谒陵活动。各级党政军警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包括一些外地的组织,往往在其活动计划中安排集体谒陵项目。显然,国民党人想通过持续而大规模的谒陵纪念活动,使国人不断重温“总理”/“国父”的追求和期望,由此凝聚整个国家当前和今后的记忆和认同。

  实至名归

  在国民党当局主导和全方位推动下,到1930年代中期,“国父”形象已经实际建构起来;但“国父”名分的正式确立,却要到抗战期间。

  早在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各地的悼念活动中,“国父”称呼即被广泛使用。1925年3月21日,胡汉民等留粤国民党要人联名发布宣言:“今孙大元帅不幸薨逝,汉民等痛丧国父……《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3月31日社论中多次称孙中山为“国父”,该报刊登的文章标题中也使用“国父”一词。1925年4月广州举行追悼大会,国民党当局的祭文称:“……先生死而民国丧其国父,吾党亡其导师,世界弱小民族失其救星。”各界挽联更是广泛使用“国父”一词。北京《民国周报》挽联云:“国父云亡……”上海华东公学追悼大会挽联云:“……四百兆人民同悼国父……”江苏吴江县震泽税务所所长崔荫芳挽联云:“……未竟全功亡国父……”江苏无锡追悼大会,共产党人秦邦宪挽联亦提及“追悼国父”;江西赣县茅店商界挽联云:“……皇天夺我国父,人群失了导师……”南洋麻厘吧阪中华会馆学校挽联云:“……薄海悲号哭国父……”华侨黄元标挽联云:“伟哉孙公,……惟华盛顿共享英名;呜呼国父,……与俄列宁同芳史册”。可见国人已明确将孙中山与华盛顿、列宁相提并论,并誉之为中国“国父”。不过,该词此时尚为民间用语。即如胡汉民等人宣言中所言“国父”,亦不具备正规名称的性质。

  1929年孙中山正式安葬期间,国民党当局的正式文书中除了使用“总理”称呼,亦出现了“国父”一词,如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制定的宣传标语“总理是中华民国的国父!”正式祭奠文书中使用得更频繁。1929年5月26日,孙中山灵榇从北京西山碧云寺起灵南运,南京当局特派迎榇专员林森等作〈奉移文〉云:“……维国父之弃世兮,忽忽乎逾四……”〈启灵告辞〉云:“……于穆国父,功侔汤武……”。灵榇抵达南京后停灵公祭三天,国民党〈中央党部祭文〉提到“国之父,人之师”,〈国民政府诔文〉云:“……弘惟总理兮,先觉先知;民国之国父兮,人类之导师……”国民政府考试院祭文三次提到“国父”,〈监察院诔文〉云:“……国父殂丧,海咽山崩……”。由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制作、发给各地于奉安期间使用的挽歌,歌词中不使用“总理”,而使用了“国父”称呼。可见,孙中山的“国父”头衔已得到事实上的承认,只是未经正式行文确认而已。

  “国父”名分的正式确立是在抗战期间。1939年11月,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陪都重庆召开,国民政府主席林森领衔提议:“请中央通令各省市,此后应尊称总理为中华民国国父,以表崇敬。”这一动议的提出背景比较复杂,其中既有国民党人对孙中山的崇仰之情,也有藉此凝聚国人认同、激励抗战士气的现实考虑,还有汪精卫集团打着“实现国父遗志”旗号另立汉奸政权、混淆视听的特殊形势。1940年3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林森等人在六中全会提出的议案。1940年4月1日,国民政府正式发布训令:

  案奉中央执行委员会……函开:本党总理孙先生,倡导国民革命,手创中华民国,更新政体,永奠邦基,谋世界之大同,求国际之平等,光被四表,功高万世。凡我国民,报本追远,宜表尊崇。兹经本会常务委员会第143次会议一致决议,尊称总理为中华民国国父在案。相应录案函达,即希查照,通令全国一体遵行。……合行令仰遵照,并转饬所属一体遵照。

  至此,孙中山的“国父”名分正式确立,并逐渐在各种正式场合和官方出版物中使用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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