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革命派的破除迷信运动透视(2)

辛亥革命网 2019-01-23 13:48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8年第6期 作者:许效正 查看:

民初“二次革命”以前,革命派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发动了一场破除迷信运动。

  (二)开明官僚的反对。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开明官僚是清末庙产兴学运动的主要推手,曾将大量的民间庙宇改成了新式学堂。所以,他们不反对革命派的破除迷信运动,但对革命派将曾左李彭胡等前清英烈从祀典中剔除出去的行为非常不满。曾任清军标统、时任南昌都督的马毓宝曾致电孙中山,呼吁“令行各省前清显宦专祠不能任意销毁” [30]。陆军中将梅罄致电袁世凯,“请饬湘督发还曾、左、彭、胡、杨诸公祠屋祭产”[31]。曾国藩后裔曾广钧、盐商乾顺泰、湘中耆儒王闿运、学绅叶德辉等人也上书湖南都督汤芗铭,要求发还曾、左、彭、胡、杨等人的专祠及其附属财产。就连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也认为南京临时政府的做法很不妥当,1913年11月,他发布命令,将曾左李彭等前清英烈重新列入祀典:“崇德报功,感观攸赖,知人论世,彰瘅斯公。当洪杨草泽构乱之时,正欧美文化未输入之日,朝野之新知尚塞,君臣之旧义犹存。况夫寇氛所至,郡邑为墟,道路流离,沟壑枕藉,怨气弥于宙合,仁师望若云霓。当时在事诸公或授命疆场,或指挥筹策,卒能削平扰乱,收拾凋残。综其救民水火之勋,隆以庙食馨香之礼,揆之情理,岂曰不宜?乃闻各省起义以来,辄有矫枉过情之举。因失其亲,几于比匪,坐非其罪,竟至诬贤,遂使美祀载湮,贞魂靡讬,子孙饮泣,将士寒心。感逝抚存,与言陨涕,亟宜修复,以示优崇,与革命死事有功之人并隆肸飨。”[32]开明官僚对革命派破除迷信行为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三)传统绅士的反对。传统绅士是指那些取得科举功名的传统知识分子,他们被称为“四民之首”,在乡村社会有崇高的社会威望和经济地位,是封建官府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依赖力量,故西周以来的“神道设教”传统和祀典制度对他们有根深蒂固的影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公然废除传统祀典里的自然神灵崇拜,并派军警到处砸毁城隍神像和佛道偶像,激起了传统绅士的强烈不满,反抗行为随之展开,典型事件主要有安庆绅商的罢市事件和长沙绅士的请愿事件。安庆绅商的罢市事件发生在1913年初,起因是安徽警察厅砸城隍神像,并逮捕、捆绑了40余名商人。事情发生后,安庆商会即派出7名代表到都督府交涉,由于柏文蔚置之不理,“故商民连夜开会,联名电禀大总统,一面筹商对待办法,一面于十八日起一律闭市”[33]。为了尽快平息罢市风潮,柏文蔚在都督府召开行政裁判会议,听取商会代表的意见,将祁恒寰撤职,并饬令怀宁县知事李世璜“用四人轿与鞭炮披红送马君回宅”[34],绅商为之扬眉吐气。长沙商团的请愿事件也发生在1913年初,起因是湖南都督谭延闿根据黄兴的建议,欲将善化南城隍庙改为贫民工艺厂,长沙绅商则认为“善化城隍神系定湘王,最为灵验,有捍卫城池之功”,于是“遍发传单,齐集省城二百五十团团总七百余人于火宫殿,议决保护之策”,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便集体到湖南都督府请愿,要求谭延闿收回成命。[35]绅商是各地的社会名流,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他们的罢市、请愿行为给新政权的破除迷信行为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四)宗教社团的反对。佛教和道教是传统中国最主要的宗教,经过2000多年的发展演变,它们已经拥有众多信徒,其影响弥散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风俗的各个方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清末,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传播,佛教道教也逐渐失去了往日的神圣和神奇,庙产甚丰的寺院和道观成为各地官绅觊觎的重点,相当一部分被改为学堂或其他新政机关。在民初,革命派不仅继续强占寺院道观,而且将佛教和道教视为封建专制制度的附庸,“毁像逐僧者有之,苛派捐项者有之,勒令还俗者有之,甚至各乡董率领团勇强行威逼,稍有违抗,即行禀报该管官厅严行拘捕,各僧道累讼经年,迄未得直。”[36]佛教道教的生存危机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与此同时,西方民主国家普遍实行的保护宗教自由的原则和允许国民结社集会原则明确写入《临时约法》。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刚刚成立的中华佛教总会和中央道教会等现代宗教社团纷纷采取上书、请愿等方式,反对各地的破除迷信运动。1912年11月,上海世界宗教会致电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控告安徽都督柏文蔚摧残佛教的行为:“大总统钧鉴:皖柏督纵令耿警长蹂躏佛教,庙像悉被占毁,逼嫁女僧致死,显违约法,恳迅电饬阻,万祷。世界宗教会陈芾等叩。”[37]并同时致电内务部,控告安徽警察厅长祁庚寰“蹂躏佛教,逼嫁女僧”,要求内务部澈查严究[38]。接到世界宗教会的电报,内务部立即致电柏文蔚查询实情,此举让柏文蔚颇为难堪。1912年11月,为了反对内务部将佛教寺产分为官产、公产和私产的政策,阻止僧界的破产之祸,中华佛教总会的正会长寄禅大师率领各省代表到北京内务部请愿,并与礼俗司司长杜关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寄禅大师悲愤交加,竟于当晚在北京法源寺圆寂了!寄禅大师的不幸圆寂,震惊了各界人士,“各界闻之,皆叹其谢世之速,而愤杜某之可恶”,并将杜关称为“么魔小丑”。[39]由于社会各界的一致谴责,杜关被迫辞职,将佛道庙产分为官、公、私三类的政策也随之废除了。同时,佛教道教社团还采取代理庙产纠纷官司的办法,与各地抢占庙宇,迫害僧道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其中中华佛教总代理的典型案件就有上海小天台寺庙产纠纷案(1912年7月)上海地藏庵寺产纠纷案(1912年12月)[40]、江苏省如皋县广福寺寺产纠纷案(1913年3月)、扬州天宁寺寺产纠纷案(1912年5月)、湖南长沙县绅士李昌炽抢占谷山寺寺产案(1912年9月);[41]湖南省城绅士陈云生勾结警员盗卖太平街准提庵寺产[42]、湖南长沙县绅士伍鹏万抢占洪恩寺案(1914年7月)[43]、湖南岳麓山万寿寺寺产纠纷案(1914年)[44]等。大量司法诉讼逐渐引起了袁世凯政府的高度,内务部不断发布训令、批示,命令各地切实保护寺产,善待佛教,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佛道社团反对破除迷信运动的效果。

  (五)改革派的质疑。所谓改革派,是指那些主张用和平手段改变中国落后面貌的社会精英,他们既具有一定的儒学功底,又深受西方科学知识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具有留学背景。甲午战后,改革派发动了维新变法。清末新政期间,他们公开支持清廷的预备立宪政策。武昌起义以后,他们拥护共和政体,但不赞成革命派的过激行为,与北洋集团一道镇压了“二次革命”,但却坚决反对洪宪帝制。由于成长环境、社会地位和政治态度的差别,他们对革命派发动的破除迷信运动也颇不满意。

  一是康有为的反对。1913年3月,康有为发表《议院政府无干涉民俗说》一文公开批判破除迷信运动。他认为,风俗是国民的第二天性,“因之则安且乐,去之则乱且苦”,今新政权强行推进破除迷信运动,是“明背宪法”,“损人民之生计,夺人民之自由”的行为。[45]不久,他又发表《保存中国名迹古器说》,认为广东、广西等省肆意破坏佛教寺院的行为是欺弱行为[46]。二是梁启超的反对。1902年,梁启超曾发表文章,认为佛教之信仰是智信而非迷信,是兼善而非独善,是入世而非厌世,是无量而非有限,是平等而非差别,是自力而非他力。[47]1912年10月,刚刚回国的梁启超不顾政务繁忙,出席了中华佛教总会为他举行的欢迎会,再次阐述了他对佛教感情:“某甲俗人也,虽夙昔皈依我佛,信仰颇诚,然自维修证极浅,仅发心而未能闻道。今幸接于诸大师、诸居士之前,方求教不暇,岂敢复有所饶舌,顾维我佛之法,广大精深,譬犹四大海水,得其一滴,即可以毕生受用不尽。”在此基础上,梁启超认为在人心道德堕落的当时,应该大力宣传佛教。[48]三是熊希龄的反对。熊希龄是民初共和派的重要人物,曾担任财政总长、热河都统和国务总理等要职,尽管党务、政务非常繁忙,但对佛教的处境非常关注。1912年11月,各地的破除迷信运动如火如荼,佛教备受摧残,中国佛教总会会长寄禅大师赴京请愿,与内务司长杜关发生激烈争吵后,竟然当夜郁闷而死。此时熊希龄正在热河都统任上,闻知此事,立即进京面见袁世凯,劝他善待佛教。[49]1914年3月,中华佛教总会的新任会长章嘉呼图克图又通过熊希龄向袁世凯上书,痛陈各地强占佛寺、驱逐僧侣的严重事实,呼吁政府切实保护佛教,熊希龄时任国务总理,尽管正为解散国民党一事焦头烂额,还是将中华佛教总会的上书呈递给大总统袁世凯,并将中华佛教总会的上书刊登在《政府公报》上,通令各省切实保护佛教。四是孙毓筠的反对。孙毓筠是同盟会会员,也曾任安徽都督。1913年初,他发表《孙少侯请柏烈武取消没收寺产通告函》,认为柏文蔚对佛教的摧残“颇犯破坏约法之嫌疑”,第一,柏文蔚的初心是欲禁淫祀而隆教育,但事与愿违,徒“令劣绅、奸役、地棍、蠹民乘风作浪”,“吾皖缁林将并失其生业”;第二,其行为之粗暴甚于专制时代,“是将人民疾首而讴思专制”;第三,破坏约法信教自由原则,“今日民国本无国教,即不能以吾人之任意而定何教当存,何教当废……今显强以意思,定其存废,是尤大违于约法”;第四,约法明定财产自由,今借破除迷信之名强夺寺庙产业,“诚有破坏政体之嫌”;第五,前人颇有毁庙之举,以为对将来的文化有益,但结果并不理想,今日以破除迷信为名废寺毁像,“终无补益于人智”。最后,孙毓筠以桐城各邑有人公然劫夺少尼为妾婢、逼迫僧尼致死的残酷事实,告诫柏文蔚立即悬崖勒马,不要铸成大错。[50]

  康有为、梁启超、熊希龄、孙毓筠都是社会名流或政府要员,他们对破除迷信运动的质疑和批评,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社会各界反对破除迷信运动的原因分析

  民国初年的破除迷信运动,为什么会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反对破除迷信运动的原因归结于普通民众的素质低下、旧势力对民主共和制度的仇视等。但笔者认为,民初的破除迷信运动虽然符合民主共和制度的需要,也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但是,由于运动发动者的傲慢和粗暴,更由于社会各界在破除迷信运动中存在着观念上的严重分歧和利益上的激烈争夺,这场破除迷信运动并未取得理想的社会效果。

  1、尖锐的观念对立 民国初年,社会各界在破除迷信运动中的激烈斗争,首先是由观念上的尖锐对立造成的。这种对立集中表现在三方面:祀典和淫祀观念的尖锐对立、祀典内容的严重分歧、佛教是不是迷信。

  第一,祀典和淫祀的对立所谓祀典,就是西周以来历代王朝的国家祭祀,它包括天地祭祀、先祖祭祀、先师祭祀和英烈祭祀,是历代王朝塑造政治权威、强化权力秩序、教化普通民众的重要工具。所谓淫祀,是指那些长期以来不被政府承认的神灵崇拜活动,包括普通百姓的神灵崇拜、祖宗崇拜和私建的佛寺道观。从西周到清末,历代官府都严格竭力推崇祀典信仰,严厉打击淫祀崇拜,但由于官府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力极弱和普通百姓的顶礼膜拜,淫祀庙宇的数量远远大于祀典庙宇。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民国初期的当政者仍然将普通百姓的神灵崇拜斥为“淫祀”,认为它们不仅是中国愚昧落后的集中体现,更与民主共和格格不入,必须予以彻底摧毁。普通百姓则认为,“淫祀”神灵和祀典神灵都具有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超人法力,都主宰着人们的生死祸福,都是不可得罪的,因此坚决反对各地政府驱僧毁像、强占庙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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