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晚年“定粤除孙”主张的思想基础与政治权谋(6)
辛亥革命网 2019-02-19 09:11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 作者:刘萍 查看:
[28] 康有为:《致吴玉帅书》(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1-122页。
[29] 康有为:《致吴佩孚电》(1923年3月),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第550页。
[30] 康有为:《致洛阳吴子玉书﹝电﹞》(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5页。
[31] 徐良:《请庄士敦代奏康有为行踪函》,转引自胡平生:《民国初年的复辟派》,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第368页。
[32] 康有为:《致林俊廷总司令书》(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32-133页。
[33] 《君勉来书》,《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7页。
[34] 康有为:《致洛阳吴子玉电》(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6-127页。
[35] 康有为:《与张绍曾书》(1922年6、7月间),姜义华、张荣华编:《康有为全集》,第11集,第194-195页。
[36] 康有为:《致张绍曾书﹝电﹞》(1922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30页。
[37] 康有为:《致吴巡阅使电》(1922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0页。
[38] 康有为:《致洛阳吴子玉电》(1922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19页。
[39] 康有为:《致洛阳吴子玉书﹝电﹞》(1924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8页。
[40] 参见邱捷:《越飞与所谓“孙吴合作”》,《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3期。
[41] 上海:《时报》,1923年2月19日,第1张,第1版。
[42] 康有为: 《致吴佩孚电》(1923年3月),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第550-551页。
[43] 康有为:《致洛阳吴子玉书〔电〕》(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4-125页。
[44] 康有为:《致吴佩孚电》(1923年3月),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第551页。
[45] 康有为:《致孙传芳书》(1926年2月),姜义华、张荣华编:《康有为全集》,第11集,第414页。
[46] 冈野增次郎:《吴佩孚》,第557-558页,转引自竹内弘行:《康有为与吴佩孚》,《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5辑,第110页。关于冈野的这段回忆,被研究康、吴关系的学者广泛引用,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包括竹内弘行在内的一些学者都误认为是1923年6月康有为第一次赴洛之事,但冈野的书明确记为“甲子年五月末”,即1924年。揆诸康有为相关函电中涉及与吴佩孚的交往史实,也应是1924年。
[47] 1906年宋教仁在东北成立中国同盟会辽东支部,张绍曾被委为支部负责人。参见来新夏等著:《北洋军阀史》(下),北京: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752页。
[48] 《孙中山对时局又一表示》,上海:《时报》,1923年1月17日,第3张,第5版。
[49] 《统一问题之各方救洽》,上海:《时报》,1923年2月8日,第1张,第2版。
[50] 康有为:《致吴玉帅书》(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2页。
[51] 康有为:《致洛阳吴子玉电》(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26页。
[52] 康有为:《致广西林督理书》(1923年),《近代史资料》,总127号,第134页。
[53] 康有为:《致张宗昌电》(1926年5月12日),姜义华、张荣华编:《康有为全集》,第11集,第431页。
[54] 康有为:《与人论段祺瑞之书》(1920年8月),姜义华、张荣华编:《康有为全集》,第11集,第134页。
[55] 康有为:《致段祺瑞电》(1924年12月13日),姜义华、张荣华编:《康有为全集》,第11集,第363页。
[56] 张钫:《风雨漫漫四十年》,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219、225页。
(刘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审)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受惠于张启礽先生提供南温莎档案中的相关资料,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