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理治回忆录之九:陕甘宁边区银行的两年(下)

辛亥革命网 2017-05-25 09:17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朱理治 查看:

当时有人质问,金融为什么波动?我的答复是经济力量不足,发了1000万票子。谢老问,为什么发这些票子?我说这些票子一部分是中央允许发的。

  当时有人质问,金融为什么波动?我的答复是经济力量不足,发了1000万票子。谢老问,为什么发这些票子?我说这些票子一部分是中央允许发的。在5、6月时,财政厅向西北局打报告,说物价涨了,金融不稳,预算不能维持,要求发票子。贺龙师长找我谈话,说由晋西北给银行5万特货,财政厅再给5万,我想,以这10万特货,可以把边币提高到1元顶1元了。

  这时,我开始研究物价上涨到底什么是主要原因,边法币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为此找了许多书,并到外面巡视调查。研究后,得出结论,边币有它自己的规律。基本问题是边区物价不一定跟法币走,物价大涨与发行有关系。1、2月时不涨,是因为当时外货来的很多,又是年关,大家用筹码少。可是年关过后,商人开始活动,边币流通到市场,所以物价大涨。

  边币的规律都取决于那些因素呢?第一,决定于商品量与货币量的矛盾,货物多货币少,物价即跌,反之即涨。商品量又决定于自己的生产与外货的进口。边区商品可以由边币决定价格,外货是由法币决定的,如汇价提高,外货价涨,我们的物价不一定跟着涨。第二,决定于出入口的多少。出口多汇价会提高,反之则低。汇价不完全根据出入口,假如票子发的多,出口多了,汇价也不会提高的。第三,决定于流通范围的大小。范围小,要少发;范围大,可以多发。如何使边币范围大?首先要边币稳定,稳就可以推行,不稳就会流回来。其次,是保证边币能兑法币。再次,是要用法令推行边币。另外,盐和特货未统一起来,法币到不了自己手里,金融发生波动,是无力来维持的。所以,调剂物价金融,统一盐和特货起着主导作用。在盐和特货未统一起来之前,发行起着决定的、主要的作用,发行的多,物价就要涨。

  那时,我还研究如何以更少的票子,做更多的工作。与贺龙师长谈话后,我认为边币提高的条件已够了。以前我把力量用在研究财政经济上,至此,则集中力量搞金融。我曾作过一个报告,说本位主义不好,但忘本主义也不好。总之我的做法是先把思想搞清楚,即研究出边币有其规律,不一定完全跟法币走。当时,我写了一篇文章,说秋收后边币可以提高。还做了一次业务方针的报告,中心内容是:2月后物价涨的基本原因是,我发了票子;特货与盐不能统一;法令执行不力,边币往回走;银行本身调剂的不好。并提出,以后的业务方针是调剂金融,稳定物价。

  根据新的业务方针,边币发行额执行财经委员会的决定。机关放款停止,对农业还继续放,各商店收回公盐代金;确定各分行投资的透支标准;按当时当地物价与汇价高低,卖货或买货,物价涨、汇价低时,卖货买法币。对生产仍然放款,如纬华、难民工厂、化学工厂的工业放款,给火柴厂35万元贷款。但对其他大工厂的周转是采用实物贷款的办法,因为调查发现,工厂借钱存货不生产,结果在帐面上还赚,事实是赚银行的钱。农贷的基本问题是款子少,不是利息高或实物贷放的问题。农贷以实物贷款是对的,这样贷款,农贷可以继续放,而且可以多放,即使政府没有款也可以继续放。对财政厅的1000万借款,我当时决定让他们抵押实物。财政厅既要发票子,又不要物价涨,这是办不到的。我认为发行后,物价一定涨,因此决定由财政厅交2万特货。其次,为革命需要,票子也要发一点,但没有人敢负责任。因此我主张要把发行权归政府,一切发行归政府管理,借款由政府批准。

  6月,我决定收缩通货,不使边区物价比区外高。6月30日,提交财经委员会讨论,南汉宸厅长说紧缩通货是对的,不必要的投资可以停止,特货可以卖出一部分,财政尽量不拖累银行。林老即林伯渠作结论,可以收回1/4的边币,由银行做出计划。根据这个决定,银行在7月4日有一紧缩通货、提高边币的决定,提出边币有提高的可能性,政府收公盐代金需要边币,光华商店可以卖出一些货物,边币也可以收回一些。因此,争取在7月里边币提高到与法币3比1,在未提到前,一切东西暂时不买;除工、农业贷款外其他贷款暂停;党政军配合,严禁行使法币。这里并没有让各地方都收缩,只是说其他贷款可以停止。

  第四阶段是1942年7月到12月。

  7月4日的决定发出后,20日就推翻了。当时苏子仁即乔培新。同志看到物价涨得太急,棉花北上,南路的货不来。详细研究了一下,原来6月日伪在华北禁止使用法币,驱法币到国民党地区,国民党地区的物价要涨,所以要大量买盐,使边区的货倒流。国民党采取抢货的办法,进来的货有800驮被他们扣在洛川,出去的货他们保护,同时大量买我们的东西。于是,我的思想改变了,认识到战争时期,金融贸易问题基本上是抢物资的问题。因此,在7月25日写了贺、林、高即贺龙、林伯渠、高岗。的快邮代电,指出友区在抢我们的东西,并不许我们进口东西;同时又指出过去法令没有贯彻,法币仍在边区内行使,假如不严申法令,我们买不到外面东西,比价不但不能提高,反而可能下跌。具体对策基本上是,不允许法币在市场上行使,用法币到外面买货。主要想法是,边币比价提高,有利于外货进口。这以后,边币每天都有一二分提高。

  8月3日,我又开了一次行务会,确定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抢货。两个办法,一是提高汇价,一是发票子。8月6日边区召开财政会议,李鼎铭、高岗、林伯渠、陈正人、肖劲光、徐向前、贺龙、何杰、方仲如和我参加。一是谈财经办事处的成立,一是谈金融问题。当时,我把行务会的两种办法提出来,即发行一些票子到外面买货,以货换货,使物价稍微提高。会上,王震同志说边币可以提到1元顶1元,高岗说边币可以提到2元顶1元,或1元顶1元。林老指出主要是抢物资。贺龙同志提出边币要稳,各部队要努力推行边币。但大家都不愿提高物价。

  老百姓的心理,对边币的影响很大。在边币比价猛烈提高时,大家都拿法币来兑换。在9月整财会议前,银行曾商量把边币提高到1元顶8角,不要提到1元顶1元。假如提到1元,外面大批东西要来,我们一定要买,还要发票子,同时法币也不够用,结果物价要上涨。在整财会议上,我对提高边币的利弊问题有一个分析。我的分析是,边币提高有利于推行边币,抢购物资。提高后这两点是达到了,基本上是好的。另外,物价虽然没有低,但也没有涨。其次,票子购买力好了,将来紧急时,可再发,对口岸也有好处。坏处是财政上的特货和食盐吃些亏。金融问题就是这样,有利必有弊。

  延安在提高边币时没有把物价压低,是我们主观上没有想把它压低,目的在于抢货,使外货入口。1942年上半年物价每月平均上涨16%,7、8月后上涨较慢,没有超过10%的。假如当时有票子,汇价提到2元5角,可以多收些法币,但物价可能涨的更快些。

  关于物价与发行的关系,我的意见是,物价涨的基本原因是生产不足,但直接影响物价的是发行。如皖南事变后,物价涨了15倍,但当时物资比以前多了,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票子发得比增加的物资还多。去年发行增加30倍,物价上涨15倍,假如生产也发展30倍,物价就不会涨。发行快而物价涨的慢的原因在于,生产发展了,流通量大了一些。有一部分人,一方面要求发行,一方面又要求物价不涨,我认为很难做到。南汉宸厅长说发行要根据流通量,说物价上涨,流通量不够,就要发行。我提出原则上不发,遇困难再发的观点,是为了挤财政,不要财政拖累。当时,各部门要求发的票子太多了,因此我打了一个埋伏,说每月发行至多不能超过7%,即400万。其实至多能发1200万,1000万各机关用,200万由银行周转。结果,1200万都由财政厅用了。假如当时发400万,也就够用了。我过去不是没有发行,是发行了30倍,我的错误是处在被动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发行的。我的困难是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机关。

  1942年冬,中央决定成立西北财经办事处,统一领导陕甘宁及晋西北财经工作,贺龙同志任主任,我任副主任兼计划委员会主任,用全部精力搞了1943年计划。正在此时,西北局召开高干会,高岗突然提出来要清算陕北历史,以后便撤销了我的行长工作。高岗说我的银行政策是错误的,甚至是可疑的。当时,他的哥哥在市场上做黑市买卖,被银行工作人员樊一萍扣了起来,因此又说我对西北局闹独立性。在延安审干时,高把樊一萍等抓起来,说成特务。但是历史证明,高岗的做法是不行的。从1942年7月起到1943年3月我离开银行之前,在给各机关生产自给打下一定的基础上,边币和法币维持在18比1达8个月之久,边币威信提高,流通范围扩大。而我离开银行以后不到一年,边币和法币的黑市价变为20至30比1,边区金融市场混乱,影响整个经济生活不能正常进行。后经中央纠正,才又改了过来。樊一萍等一批同志亦经中央平反,重新分配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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