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对峙中的护法运动(2)

辛亥革命网 2017-07-14 09:30 来源:《史学月刊》2008年第1期 作者:汪朝光 查看:

1917年9月广州军政府的成立,使南北各有国会、政府的对峙成为事实。但护法阵营内部矛盾重重,孙中山因无实力而令其执政备受牵制,在护法军政府改组后无奈离粤,护法运动遭遇顿挫。

  孙中山在广东组建军政府时,西南地方实力派中最具影响力及实力的领袖人物是桂系首领、两广巡阅使陆荣廷,和滇系首领、云南督军唐继尧,而由于桂系自讨袁成功后即实际控制着广东,故桂系对护法的态度对孙中山更有关键意义。民国成立后,广西一直由陆荣廷的桂系控制,护国之役又使桂系势力扩张到华南富庶之地与出海通道———广东。由于广东沟通内外的地理位置及其政治经济地位和历史渊源,在政治舞台上的影响更大,陆荣廷也因此而成为西南政治的中心人物之一。1917年4月,陆荣廷升任两广巡阅使,其下属陈炳任广东督军,谭浩明任广西督军,成为西南政坛不可小觑的力量,也为北京政府和革命党双方所竞相争取。孙中山南下护法后,因为本身实力有限,需要借重地方实力派的力量,陆荣廷因缘际会,成为护法军政府元帅,更显地位之重要。虽然陆对护法的理念认知和实际追求与孙中山并不完全一致,但出于与北京政府分配利益时的讨价还价以及提升个人地位之需要,陆荣廷仍然维护着护法旗帜;尽管他不时限制孙中山的行动,不欲孙在广东发展力量,以免影响自己的实际利益,但孙也还需要争取他的支持;与此同时,北京政府一度也曾企图拉拢陆荣廷,曾有意以湖南督军为条件,交换陆荣廷解散广州非常国会[7](p29),由此而形成孙中山、陆荣廷与北京政府间的复杂关系。后来,当皖系主导北京政府下令对护法阵营施以武力“讨伐”及政治压迫,于1917年10月27日免广东督军陈炳职,又于11月8日免陆荣廷两广巡阅使职时,桂系亦对此表示“愤怒”,拒不接受其命令,陆荣廷还决定由桂督谭浩明统领两广联军分由桂、粤援湘,抵御北洋军对湖南的进攻。但即便如此,桂系对孙中山开府广东并不赞成,因为陆荣廷早以“两广王”自居,唯恐他人分享其在广东富庶地区的利益,更不愿孙中山在广东以大元帅名义架在自己头上行事,故其对孙中山即便是表面的敷衍,亦不十分情愿。①程璧光遇刺之主谋有桂系和革命党两说,因非关本文主旨,此处不论。

  9月4日,陆荣廷与广西督军谭浩明致电孙中山和非常国会议员,主张“应以总统复职为先务之急,总统存在,自无另设政府之必要,元帅名称,尤滋疑义,易淆观听”。尽管孙中山在致陆荣廷电中,推称其“为国长城,西南半壁,视公马首”,但陆仍不愿轻易附和孙。他在致唐继尧电中谓:“粤另组政府,殊难搛人意。此间事前已覆电劝其审慎,未蒙采纳,则已发生,亦且置之。”广东督军陈炳更是公开反对设立军政府,认为“建立临时政府不符合宪法,在有总统行使职权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再选一个特别的大元帅”[6](p1055~1057)。在桂系实际控制广东的情况下,他们如此之态度使孙中山在以军政府名义办事时举步维艰、屡屡碰壁,令不出都门之外。桂系对孙中山“欲以士敏土厂为大元帅府,此至微之事也,桂系则多方阻挠之。又令电报局对大元帅府发电,不得用头等,不得挂账,只能以现款发四等电”;军政府“因对外关系,对沙面领事团有所交涉,而桂系之交涉员不为承转”。孙中山对此虽颇为不满,但亦无可奈何。[8](p18~19)陆荣廷等对孙中山开府广东的消极态度其时并非秘密,闽督李厚基在致晋督阎锡山电中即谓:“国会举孙文为大元帅,陆为元帅,闻陆、陈不甚满意,双方戒备,事将决裂。”[7](p25)

  为了应付桂系对其开府广东的阻挠与限制,孙中山重点争取云南督军唐继尧,企图借其力量与声望,平衡桂系的力量,抗衡桂系的跋扈。但唐继尧自度其实力有限,政治企图亦有限,其主要意图始终是立足云南,控制川、黔尤其是四川。他在孙中山开府广东前即提出,“川事于中作梗,不先戡定,终难免内顾之忧。思惟北征,宜先靖蜀。靖蜀所以固西南团体;西南局势巩固,乃能以提挈进行”;“决以全力先行收川”。与陆荣廷不同的是,唐继尧对孙中山表面上不无敷衍,并希望借重孙之威望助其图川,但实际上仍保持一定距离,始终不愿就军政府元帅职,并在私下里致电梁启超解释其参加护法缘由为“中央对滇,迄无诚意”;段祺瑞“极意扼滇”,“愈逼愈紧,几令滇无以自处”①;故对护法“明知立论太高,势难办到,惟既决意反对合肥(段祺瑞),不能不从大题目说起,非有厚于某党也”;“乞将苦心告之。至河间(冯国璋)代行职权,法律所许,此间当然承认,幸便中陈明,勿滋误会为要。”又密电广东方面表示:“中山举动,本嫌唐突,惟既已发表,似勿庸积极反对。有彼在,则对内对外亦有一种助力,将来取销亦得一番交换之利益,故此间虽辞元帅,未言其他,以免内部太形纷歧,反授人以隙也。”[5](p37~38、51、423)为了争取唐继尧的支持,孙中山除不断致电通报情况、予以推重之外,还特派大元帅府秘书长章太炎前往云南促驾,请其对唐“及时开陈,并约川、滇、黔各将领一致推戴”,期望以此使“西南护法根本上不致动摇”[1](p268)。但唐仍不为所动,始终不愿就元帅职。

  陆荣廷和唐继尧对护法和孙中山的这种态度说明,尽管他们也以“护法”为号召,但与孙中山对护法的追求并不完全一致,而缺乏武力支撑的孙中山虽然打出了护法旗号,却在政治上难有大的作为。孙中山对此亦渐有认识,他曾在通电中有言:“元帅及各部总长多逊让未就……西南护法诸军又未能毅然赞助国会所组织之军政府,乃彷徨歧路,无所适从。世界各友邦见我主张拥护国会者,尚不能服从国会,更疑我护法之战争为割据争雄之举动。内不能示国民以趋向,外不能得世界之同情。是非不明,国是不定,国家危险莫大乎此。”[1](p349~350)追随孙中山南下护法的邵元冲亦有持平之论:“军政府成立后,其对外之能否发展,与唐继尧、陆荣廷之态度,至有关系。盖唐以滇黔为根据,陆则以粤桂为根据。苟若唐、陆能有护法决心,对军政府表示拥护,则团结西南,出师讨逆,事本非难。无如当时唐继尧方作其川滇黔巡阅使之迷梦,竭力发挥其大云南主义,以从事于四川之侵略,对军政府取观望态度。总理(孙中山)虽屡电促其就元帅职,亦无确实表示。陆荣廷则本不赞成总理护法之举者,惟利用护法之名,可以宣告两广自主,可以专擅军民财政,可以自由开赌及贩卖鸦片,故亦依违其间,而对军政府之进行,则竭力压迫。”[9](p16~17)也正因为如此,北京政府将南方护法阵营划分为以陆荣廷、唐继尧为首领的“武人派”和以孙中山为首领的“政治派”,认为孙中山“实力单薄,乌能成事。即幸而成焉,亦断断不能持久”[10](p42)。①护国之役后,唐继尧认为北京政府对其“功高不赏,祺瑞使人赐勋刀,犹诫以少年去骄。未几,继尧所举教育总长王九龄过沪,竟发其运烟事,抵九龄罪,下之西狱。祺瑞左右为谋,倾险若斯”。四川内战爆发后,唐继尧亟欲以巡阅使名义入川以控之,但段祺瑞却令其妻弟吴光新为长江上游总司令兼四川查办使,率军入川,更令唐不满。见杨维真:《唐继尧与西南政局》,台湾学生书局1994年版,第151~153页。

  1917年11月,在陈炳被北京政府免职后,桂系决定由广惠镇守使莫荣新暂代广东督军。莫上任后与孙中山的矛盾有增无减,他曾十分蔑视地说:“孙某之政府,空头之政府也,彼无兵无饷,吾辈但取不理之态度,彼至不能支持之时,自然解散而去。”[8](p19)孙中山为了组建自己的武装力量,派人去广东各地招兵,被莫荣新强力阻止,甚而有招兵人员被捕杀的情事发生。此事使孙中山极为愤怒,忍无可忍。1918年1月3日,孙中山致函莫荣新,要求莫承认军政府和其本人的地位及军事统率指挥权,并由军政府任命广东外交官员。当晚,孙中山率海军“同安”、“豫章”两舰,炮击位于广州观音山的督军署,以示对莫荣新的警告。1月9日,孙中山在广州各界茶会上解释其炮轰督军署的初衷是:“当陈炳督粤时,曾致电唐继尧,谓听军政府自生自灭。果其听之,犹可言也。今则愈逼愈紧,只许自灭,不许自生。如军政府欲行其职志,而事事掣肘。”故“炮击督署之事,实所以表公道、伸不平,而使军政府自辟其生路者也”。但即便是孙中山如此激烈的行动,也不能改变实力派军阀“掣肘”的事实,他也只能自下台阶,谓“莫督军勇于觉悟,绝不还炮,事后又承认军政府所要求之条件。是军政府既有生路,复何苛求之可言?且我对于莫督私交向来颇好。彼督未久,所行政令亦无劣迹可评”。[1](p291)而实际上,莫荣新除了有一些口头缓和的表示之外,并未接受孙中山提出的各项条件,双方的矛盾关系依然如故。

  三 护法军政府的改组与孙中山离粤

  在孙中山与西南地方实力派的矛盾关系中,地方实力派掌握着兵权与各省政权,得以自行其是,但孙中山有军政府大元帅身份,名义上仍为护法各省领导人与对外代表,是地方实力派对外打交道时难以绕过的“障碍”,故他们亟思改组军政府,废弃孙中山的单一领袖地位。陆荣廷、唐继尧等提议设立西南各省联合会,阳为联合西南各省一致对抗北洋军,阴为改变军政府领导方式以分孙中山之权,唐继尧对此主张尤力,而孙中山则出于争取地方实力派支持的需要,也曾对此举一度表示赞成。1917年11月4日,军政府总长唐绍仪、伍廷芳、程璧光等在广州海珠集议组织联合会事,14日孙中山致电唐继尧、陆荣廷,表示“西南局势涣散,若无具体之联合,恐不足以资抵抗……宜即时发起西南联合会议,务期联合西南各省为一大团体”[1](p237)。但是,孙中山在军政府之下成立联合会的初衷,与地方实力派以联合会分军政府和孙中山之权的本意并无交集。根据其后公布的《中华民国护法各省联合条例》及《护法各省联合会议组织条例》的规定,联合会议由参加护法自主各省、海军及经联合会承认的未完全自主省份的护法各军和各战区联合军派出的代表组成,具有办理共同外交,订立契约;监督共同财政,办理内外公债之募集;统筹军备,计划作战;议决停战议和事件;裁决各与省争议事件等权力;设军事、外交、财政、议和总代表,凡联合会议所议决或裁决事件,由各总代表署名公布执行;设军事、外交、财政、议和参赞若干员,由各总代表分别聘任[11](p212~213)。这两个条例无一字提及军政府,但根据上述规定,其组织架构及权力实际具有政府的地位与作用,成为平行于军政府的又一政府机构,其成立无非是满足地方实力派阳为团结对北、阴为架空孙中山以分其权的目的而已。诚如军政府陆军总长张开儒所言:“其表面虽似省政府联合之过渡机关,而其用意在:第一步推翻军政府,第二步推翻旧国会组织,名虽为联合会议,其内容实为合议政府。其议事条例,实为第二国会。此种非鹿非马之会议,如不经国会通过,则为非法会议,与叛督之天津会议又何以异?如经国会通过,则国会曾产生一军政府,断无再产生一联合政府之理由。即使国会违法通过,则是起义各省,有两个政府,试问国人及友邦将何所适从?”也正因为其在“护法”政治架构下的“合法性”问题,“护法”联合会条例遭到了非常国会和孙中山的反对,非常国会议员以其“易与国会权限淆混,颇有疑问……多表示不赞成之意”;孙中山认为其“实无异又一督军团会议,其非法与北洋督军团会议相同”。[6](p1095~1096)故联合会虽于1918年1月15日在广州成立,但实际未能发挥作用①。

  西南地方实力派通过成立各省联合会以分孙中山之权的谋划虽未成功,但他们不甘于此,又企图通过改组军政府而达其目的,并说动伍廷芳、唐绍仪、程璧光三总长及部分国会议员附和他们的提议。1918年2月2日,伍廷芳等邀请孙中山和粤督莫荣新集议改组军政府事,此时孙中山仍对坚持护法存有一定希望,且其势单力孤,故对改组事未坚持反对。但根据《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的规定,对军政府的组成与议事方式作出了重大改变,即“将军政府原采之单独制,改为合议制,改大元帅一职,为政务总裁若干人,组织政务会议,地位平等,责任同负”,从而剥夺了孙中山原有的以大元帅名义统领政府的职权。至此,孙中山无法再表示沉默。4月10日,非常国会通过将改组军政府案交付审查的动议,次日孙中山即约全体议员至军政府谈话称:“军政府视国会如父君,国会之所决议,军府无不服从。顾如昨日所提议之改组军政府,为军政府本身之存亡问题,而国会事先绝未征求军政府意见,径行提议而付审查,揆之事理,宁得为平?且以法律而论,约法规定为元首制,今乃欲行多头制。又军政府组织大纲明明规定:本大纲于约法效力完全恢复、国会完全行使职权时废止。无修改之明文,今日何以自解……故今日余个人对于改组一事,根本反对,即于改组后有欲以余为总裁者,亦决不就之,惟有洁身引退也。”吴景濂等辩称:“改组之议,并非为不信任军政府及大元帅,本意盖在多扩充军政府实力,譬之商铺之增加资本,以图发达。”13日,非常国会又派褚辅成等向孙中山征询对军政府改组之意见,孙中山再次表示,对改组“始终反对,以法律上万难通融也。苟不论法律而论事实,则余无不可委曲求全者。若国会必以联陆为有利者,则余虽亲至南宁梧州晤之,或以大元帅让之,皆无不可,是可见余非争一己地位者矣。”[9](p394)[8](p23)此前,孙中山还本其“护法必须联唐”之旨,极力联络唐继尧,希望他能赞成自己的主张。2月23日,他致电正在云南的章太炎云:“军政府能巩固与否,不特为民党之死活问题,亦实民国存亡之所系。望联合川、滇、黔同志,尽力主持,倘蓂帅(唐继尧)能就职,则一切问题解决过半。”[1](p353)3月13日,他亲电唐继尧,请“务望勉抑谦让,以国事为重,慨任艰难,日就职。则声闻所布,民气倍振,外交既易磋商,战士益将奋励,一切困难,迎刃而解。大局转机,实在于此,惟熟筹而力断之,国事幸甚。”[1](p393)4月2日,他再电唐继尧,解释“改组军府之议,中多变幻,文前虽同意,后竟为他力所阻”;担心“军府朝撤,粤局夕变;滇、黔、川军未出武汉,而桂军或已言和,有始无终,能不寒心!”声明“护法之惟一主张,在恢复旧国会,并使之完全行使职权,无论改组内容如何,此主张绝对不能有所牺牲,必须一致坚约,始可共议改组”;并推重唐称:“民国前途,希望惟在执事一人,尚冀毅力首出担当,则桂人自难立异,而他省亦可景从。苟达护法目的,文无不可退让。”[1](p428)但唐继尧不仅对此没有积极回应,而且道路传闻其密电西南各省,提议“护法各省亟应组织统一机关,现在办法宜遥戴黎(元洪)、冯(国璋)为大副总统,或认冯为代理大总统;在南方组织军务院或国务院,以行使职权,推岑春煊为国务总理”;请孙中山“游历各国,办理外交”[8](p23~24)。实际呼应了桂系图谋架空孙中山的主张。至此,孙中山以其单薄之实力,已无力推翻地方实力派改组军政府之成议,只能毅然辞职,以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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