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全集续编》的成就与不足(2)

辛亥革命网 2018-05-10 09:37 来源:团结报 作者:邵雍 查看:

《孙中山全集续编》的出版为深入研究孙中山提供了新的史料,可庆可贺!由于时间等方面的原因,《孙中山全集续编》的编辑正如《编者说明》中所说,“容有缺失、误漏”。

  《孙中山全集续编》注释中保留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如第五卷第429页《诫勉全党同志的临终遗言》四件中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注释介绍说:“此件中的两句话,本是孙中山一九二三年十月为广州国民党恳亲大会所书的题词,曾刊于当时出版之《国民党周刊》的创刊号上。现再从孙的顾问和日本友人山田纯三郎于先生病逝后,抵粤所发表之谈话中录出,于此可见孙对党人的至嘱与瞩望!山田在谈话中谓:‘孙氏临终之际,屡用英语,或广东话,或北京话,或日语云: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伟人孙氏,始终以革命为志。如此大人物,我不能不痛感之也。’”读后令人感动万分。

  在编辑体例方面,《孙中山全集续编》仍然坚持《孙中山全集》按年代顺序编排的原则,只是将难以确定具体时间的题词全部放在第五卷的最后,这样读者可以按时间顺序查找孙中山的论著,比较清楚地了解孙中山思想的发展脉络。

  有些重要文本未收

  由于时间等方面的原因,《孙中山全集续编》的编辑正如《编者说明》中所说,“容有缺失、误漏”。

  第一卷第46页收了《递交法国驻日公使阿尔芒的意见书》(一九O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其中译本在《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中可以找到。令人遗憾的是编者没有收同一书中的1906年上半年孙中山给法国方面一封十分重要的私人信件,这封信件介绍了未来的中国革命的政治概况,谈及“未来的中华共和国宪法将是欧洲许多国家的宪法和美国宪法的某些新的折衷。按一般规则,那些立宪国家采用的原则是把权力分成三个部分。我们把它分成五个部分,除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外,我们还有‘主考权’与‘弹劾权’”;并且宣布“一旦革命成功,中国将对各国的自由贸易实行全面开放。中国将邀请外国资本给予帮助,以开发国内的天然资源,在全国国土上修筑铁路和开凿运河。我们将求助于外国人的科学和经验,以建立我们所有的公用事业。凡是由当今政府给予担保的同外国人订立的债务,革命前欠下各国的赔款,新政府将根据拥护它的新法的领土比例予以承认和偿付。”(《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07页)它完整地、全面地、准确地介绍了同盟会的主要政纲与方略,旗帜鲜明,十分重要。

  又如第一卷第132页收了刘伟森《孙中山与美加华侨》(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中的《致加拿大二埠致公堂函》(一九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其实刘伟森《孙中山与美加华侨》一书收录的孙中山在加拿大各地的讲话不下九处。例如孙中山在1911年2月21日发表讲话:“洪门团体以反清复汉为宗旨,现时清祚已衰,内忧外患,政权摇摇欲坠,正是洪人闻鸡起舞,奋力报国之时。内地革命队伍已备,所欠缺者钱财耳。若吾人在海外筹得三十万元,以供给国内枪械之需,便可推翻满清专制皇朝。”(刘著第38页)2月24日又说:“革命志士在国内起义,财力已竭,在香港之统筹部,欲推胡汉民前来美洲各地筹款,胡以未到过美加而坚辞,改推黄兴来,黄谓他是湖南人,在言语上与侨胞沟通不便,不肯前来,遂公推本人前来,因我为粤人,且曾到过美洲,侨情较熟悉也。”他又说:“国内人才已备,如饷械有著,便可举义,推倒满清。举镇南关一役为例,如给予清兵每人银百元,便可倒戈投诚。此来欲筹款三十万元,作为运动(策反)费,各位如捐款五元,他日革命成功,政府可还给十元。”(刘著第42页)

  拟题不妥

  (1)第五卷第311页《与东亚被压迫民族代表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东亚民族处此帝国主义压迫之下,必须团结一致。”题注:“此件系孙中山在神户东方旅馆会见来东亚访者之谈话。”笔者认为来东亚访者不一定全是“东亚被压迫民族代表”,因此此件标题改为《与来东亚访者的谈话》更加贴切些。

  (2)续编中孙中山与人谈话的绝大多数标题为与某某的谈话,但也有少数标题为对某某的面谕,如第四卷中第170页《对邹鲁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一月下旬);第194页《对谭延闿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第500页《对陈友仁马超俊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第513页《对沙面罢工工人的面谕》(一九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等等。事实上谈话与面谕是很难界定的,我们认为还是统一用谈话为好。又如第五卷中第403页孙中山生前最后几天《宋庆龄的面谕》,更是拟题不妥。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对自己妻子关照一些具体事务能用面谕一词吗?

  (3)续编中与某人的谈话的标题绝大多数均不提炼主题。因此第一卷第52页《与刘成禺谈“志”》应改为《与刘成禺的谈话》,与全书标题体例一致。第二卷第356页《与白坚武等关于高丽独立的谈话》、第五卷第263页《关于权力观的谈话》(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这两处标题均可酌改为《与某人的谈话》。如果一定要突出谈话的主题,可以仿照第一卷第28页《与宫崎寅藏的谈话》题注:“一八九八年十一月,孙中山对宫崎谈论有关郑士良的情况。”

  (4)续编中致某人函、与某人的谈话绝大多数均不标注收信人、交谈人的国别,但第二卷第351页有《与日本松永安左卫门的谈话》;第四卷第44页《与美国格罗弗·克拉克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与全书体例不一致。

  其他一些不足

  1、一些应该翻译的没有翻译成中文。如第三卷第69页《与德国驻粤副领事Wagner的谈话》,其中Wagner应译为中文“瓦格纳”,与全书体例一致。第三卷第219页《批BERBLINGER公司账单》,其中的公司名也可以音译为柏林格。第五卷第322页“正是英国话所说“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的观念。”不管当年《民国日报》以何种文字刊出,在收入续编时应该将这句英语翻译为“血浓于水”。

  2、时间考订有待进一步精确。如第三卷第258页《与朱德等的谈话》标注为一九二二年秋。根据朱德年谱新编本,朱德等人是在1922年7、8月间前往上海孙中山住所,孙中山与他们进行谈话的。而孙中山是8月14日到达上海的,因此时间拟改为1922年8月为好。第五卷第456页为何侠题词“博爱”(时间不详)。然而题注说:原件上有何侠的题识,文云:“此博爱乃中山先生在上海蒙难时亲笔所赐,距今三十余年,抚今思昔,不胜感慨,特书数字,以志纪念。辛亥革命老人大埔何侠”。众所周知,孙中山一生中并无上海蒙难一说,而广州蒙难即陈炯明变乱在1922年6月,因此完全可以将此件时间定在1922年6月。

  3、有些底本选择欠佳。第一卷第53至65页是泰文翻译的资料,中译文有多处不通不顺、无法理解的地方,说明底本选择不精。又,同卷第112至115页“长堤会谈计划”,所据底本为项定荣的《国父七访檀考述》,由于条件限制,编者未能去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查找英文原件。然后如修订重版,类似文献最好找到原文,请人重新翻译。

  4、收入了存疑之作。第二卷所收《与列宁的密约》(一九二O年十二月十九日)其中“(四)中国民党当努力于二年内在北京或南京、广东择一适当地点组织中华劳农政府。(五)中华劳农共和国成立时,得聘俄人充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国务员。”资料来源据长沙《大公报》一九二O年十二月十九日《孙伍唐果与列宁订立密约耶》,也就是说,报道者本身就持怀疑态度。众所周知,孙中山认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孙中山全集》第八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1页),这在1923年1月发表的《孙文越飞宣言》中讲得很清楚。他与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的谈话中也只表示可以选一块中国“最荒凉的没有被现代文明所教化的”地方实验苏维埃制度(【苏】达林:《中国回忆录1921-192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3页)。但北京或南京、广东等地显然不是中国最贫穷闭塞的地方。因此上述密约很可能是伪作。

  5、选文重复。第二卷第375页至第377页《与日本记者大江卓的谈话》(一九一九年四月五日)与第448页至450页《与东京<大正日日新闻>记者大江卓的谈话》(一九二O年一月一日)均出自《中国前大总统孙逸仙氏对日本谈》,译自《大正日日新闻》所记“孙逸仙氏之日本观”,上海《新韩青年》创刊号,一九二O年。内容完全一样,发表时间却不同,只是前者题注说明原件“标年月日期,根据《孙中山年谱》酌定为四月五日。”第四卷第13页所收《致列宁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六日)实际上是第三卷第278至279页所收《致列宁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的一部分。此函第四卷的时间标注也是错误的,因为越飞是在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五日致孙中山的信中披露过苏俄可能出兵北满以消除白卫军基地一事。孙中山不可能在一年多之后才向已经病重失去知觉的列宁作出反应的。

  第三卷第361页《与外国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四日)的内容在第357页的《与某外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下旬)中均可找到,对照下来只是少了“并谓”、“民政事宜”几个字,两者均出自长沙《大公报》一九二三年三月四日《中山回粤后之裁兵运动再志》,但同一谈话被编者处理成有两个时间。

  6、有些引文查不到。第三卷第478页注释1中引了孙中山于一九二三年八月十五日在广东高等师范学校礼堂举行的“全国学生总会第五次评议会”的开幕礼上演讲中的两段话。其中第一段话见《孙中山全集》第八卷第116页。第二段话“挂起青天白日的旗,便算革命完全成功。”查不到。即使收入续编第三卷第455页的同题异文中也只有“使全国欢迎青天白日的旗帜,则革命始算成功”的表述。

  7、有一些笔误。如第一卷第137页标题中的“法国《朝日新闻》”应为日本《朝日新闻》,第三卷第278页的题注中的杂志名《苏共历史问题》应为《苏联历史问题》。第三卷第343页《致潮州会馆诸董事函》(一九二三年二月九日)的来源标注据上海市档案馆藏原件,其实是上海市图书馆藏原件。第四卷第106页《致张国焘函》,一开始“了上二千银元”令人费解。查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一册第320页(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原文为“附了二千银元”。第五卷《在上海寓所招待中外记者茶会上的演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中,第287页第二段第一句“中同祸乱之症结”,当为中国祸乱之症结。《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反对善后会议宣言》(一九二五年二月二日)题注中“国民党中央执委员”当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还有第三卷第514页:据党史馆藏《改造宣言》铅印原件,其中缩略语“党史馆”应写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馆全称,以免产生歧义。

  8、排版失当。(1)第二卷第161页收《致唐绍仪函》(一九一六年八月八日)书信最后的日期位置是靠右空出两格。这是通行的标准。但续编中不少信函、布告、命令的最后日期的位置是向左对齐的。如第三卷第58-59页《否认北廷十年非法公债的布告》最后一行,中华民国十年八月二十九日是向左对齐的。第四卷第25页《给兵工厂长的手令》最后一行,中华民国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也是向左对齐的。

  (2)第三卷《悼蒋介石母王太夫人挽词》(一九二一年六月),目录页标为第47页,正文是48页。《给王鸣亚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六月),目录页标为第48页,正文是49页。《就华盛顿太平洋会议告列强宣言》(一九二一年九月五日),目录页标为第59页,正文是60页。《与时功玖等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九月十三日),目录页标为第63页,正文是64页。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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