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灭海损事故,提高运输质量而奋斗

辛亥革命网 2017-05-26 09:29 来源:纪念朱理治文集 作者:朱理治 查看:

这是朱理治在全国航运会议上的报告。

  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大家满怀信心的响应毛主席关于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号召,决心全面地提早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并为航运长远建设计划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所谓全面完成五年计划是什么意思呢?这即是不只在数量上提前完成与超额完成,而且在质量方面也要保证完成。完成运输质量和完成运输数量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为了完成和超额完成运输数量,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加紧努力,而要保证完成运输质量就必须更加努力。因为,过去我们运输质量差,工作基础薄弱,因此,必须更注重这方面工作,才能改变这种情况。过去,各方面对我们批评的“运价高、手续繁、周转慢、事故多”的缺点,即是运输质量低的具体表现。其中,最突出的缺点是事故多及货损大,无论在中央直属的或地方管理的企业中,这几年均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成为交通运输工作中的严重障碍。

  由于海损事故和货损事故已经给国家财产人民生命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严重地危害着航运事业的发展,辜负了国家人民给我们的委托,所以现在必须提出这一问题,要求航运全体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全力消灭海损事故及货损货差,努力作到今后不再沉船、死人,保证货物完整到达目的地,并把它作为1956年的主要任务之一。

  关于消灭货损货差的问题,交通部作了一个专题总结,提出了一些措施,已作为大会文件的附件发出,各单位可参照执行,我就不再重复了。现在我只就海损事故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供大家参考。

  几年来,海损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十分惊人的。从1953年到1955年全国海河根据不完整的统计,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私营的轮驳船、木帆船共发生海事20563件,平均每天发生海事20件,共损失2170万元,平均每天损失2万元。特别严重的是全国内河,三年来发生海事19853件,死2434人(其中长江、黑龙江、珠江国营、公私合营、私营船舶共死274人),造成了极其不好的政治影响。经过分析,海事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对水上运输的特点认识不足。水上航行经常会遇到风暴、浪潮、大雾、流水、泡水、急流、浅滩、暗礁等,威胁着航行安全,稍一疏忽,出了事故就能使全船沉没,几百人甚至千余人生命死亡,这是航运企业和一般企业不同的特点。因此,保证安全,对水上运输有其特殊的意义。过去经验证明,安全是保证完成运输任务的先决条件,也是最大的节约。但我们过去对此特点认识不足,只片面地重视了生产任务,忽视了保证安全,对违反航行安全制度的现象不加纠正。如“民主”三号轮事故发生以前,已发现船员违反雾中航行注意事项,不但未加纠正反而表扬,这样,就促成了事故的发生。又如长江709驳不适宜川江航行,民铎轮船长不同意拖带,而重庆调度段进行说服动员,使其拖带航行,为该轮船遇泡水操纵失灵触岩沉没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政治工作薄弱,队伍不纯。如民众客货轮被敌人纵火,“人民”6号轮大副、反革命分子××故意触礁,珠江桂河轮被反革命分子××驶向礁石触沉。船员政治责任心不强,劳动纪律松弛,也造成了很多海损事故。如镒源轮发生事故后,正副驾驶非但不组织抢救,反而上岸喝酒,致使旅客死亡人数达28人。又如西河号挖泥船由于拖船没凌号船长×××擅将漏水的西河号抛弃在海上风浪中,以后又施救不力,造成西河号沉没。船上政工干部配备不足,质量不高,政治工作究竟如何做,尚没有研究出一套办法。总之,安全工作还未能得到政治上的保证。

  第三,忽视技术管理。(1)对危险品的管理不严,制度不全。如南海177轮汽油爆炸沉没,江岳轮汽油桶引起爆炸死25人。(2)对季节性安全防范工作不够,因台风、大雾而造成毁灭性事故最多。如南海176轮在海口与台风触礁损失严重,迄今尚未修复,“临城”、“民三”、“峨嵋”均因雾中航行措施不当触礁沉没,“人民”15号在长江遇雾触礁沉没,死10人。(3)机损事故严重,修船质量差。如江发轮由汉口驶到宜昌,地轴即折断;“人民”3号刚修好出厂,由上海至汉口折断地轴两次。海上1955年因机损而造成的海损事故18件,由修船质量差而造成的海损事故9件。上海海运局船仅铁板裂缝7件事故造成的吨天损失占该局全部损失的52%。

  第四,航道航标整治不够,管理不好。如镒源轮即因沉船无标而被撞沉;珠江航道迟迟未能测量疏浚,造成很多搁浅事故。流放的木排没规定规格,严重的破坏航道航标的情况未得到解决。海上和内河航标设置不全,已设的标志有些区段密度不够,光度不强,标志失常又未能及时恢复,能发挥应有的助航作用。对风讯雾号的管理以及单向航道的控制等也存在很多缺点。

  第五,对船员技术教育差,对提高船员技术水平注意不够。各航运部门普遍缺乏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更感不足。直到现在,船舶的技术在提高,但船员技术水平低,不熟悉规章制度,不能适应运输任务日益发展的需要。甚至有些船员还不会游泳,不会抓桅杆,并且不是个别现象。

  第六,对木帆船、渡船放松管理,对广大职工、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教育。如湖南祁阳扒江乡渡船超载翻沉死47人,江西乐平杨家乡渡船超载翻沉死46人,四川南充雍世璧木船在嘉陵江违章搭客碰桥沉没死25人,常阴沙木划翻沉死32人。沿海木帆船的翻船死人也很严重,如川沙县横沙区木船翻沉死区乡干部等50余人。

  第七,各级领导没有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不了解航运的特点,对如何管好航运企业缺少具体的研究。各级航运机构已建立六年多了,但我们的领导同志许多还是航运业的门外汉,乱发命令,乱发表格,许多调度员不虚心向老船长学习,常常误事。此外,对已有的安全航行经验,没有做好系统的总结和推广,对有碍航行安全的各种问题也未能认真地及时解决。

  同志们,是到了消灭海损的时候了,绝不能容许海事再继续发生了。过去我们遭受的损失是巨大的,教训是惨痛的,要求全体航运工作人员,在1956年必须全力消灭海事,作到“不沉船、不死人”。这一要求是否能够做到呢?答复是肯定的。“和平”2号轮安全航行14万里,“和平”14号轮安全航行13万里,1955年上海海运局有14艘、广州海运局有4艘轮船全年安全航行,长江大众轮、“人民”一号轮航行已10多万公里安全无事故,珠江302轮两年零七个月从未发生海损和机损事故,辽宁省有条船安全航行6年,黑龙江北安轮安全航行3年。这一切都证明了水上运输事故不可避免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但是,必须指出,要保证航行安全亦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安全是各方面工作良好配合的成果,是企业管理的综合表现,任何微小的漏洞,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惨祸。因此,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工作,不使任何一处发生漏洞,必须明确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绝不是任何一个部门或少数人的责任。

  为此,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政治工作,加强船员工作责任心,发挥船员劳动积极性与创造性,开展船舶全年安全航行运动。各航运局应制定船舶安全航行的指标,推广与交流安全航行的先进经验。加强船员政治思想与安全航行教育,保持船员内部团结,遵守劳动纪律,巩固一长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经常不懈地与海损事故作斗争。

  研究与改进船上的政治工作。政治工作是航运的灵魂,也是安全的可靠保证,除政治部门专门从事这一工作外,行政领导必须大力支持与协助。

  颁布安全航行奖励制度,凡达到安全航行指标者就给予奖励。即使过去在海损事故中受到处分的船员,只要以后加以警惕,保证安全者,亦可获得奖励,并可相应撤销或减轻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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