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言萃之三:政治与国运(3)
辛亥革命网 2017-04-12 13:44 来源:中山统战 作者:孙中山 查看:
若夫最大权力者,无如政治。政治之势力,可为大善,亦能为大恶,吾国人民之艰苦,皆不良之政治为之。
《在广州岭南学堂的演说》(1912年5月)
《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59页
几世纪以前,中国为现代世界上各文明国之冠。到了现在,中国文化停滞,西方各国驾乎我上,我反瞠乎其后。这全由于中国政治背道而驰。
《与克拉克的谈话》(1924年1月27日)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51页
政党均以国利民福为前提,政党彼此相待应如弟兄。要知文明各国不能仅有一政党,若仅有一政党,仍是专制政体,政治不能有进步。吾国帝皇亦有圣明之主,而吾国政治无进步者,独裁之弊也。故欲免此弊,政党之必有两党或数党互相监督,互相扶助,而后政治方有进步。故政党者虽意见之不同、行为之不同,要皆为利国福民者也.
《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的演说》(1912年8月25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08页
盖党争为文明之争,能代流血之争也。
《在神户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的演说》(19l3年3月13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45页
党争可有,而私争不可有;党见可坚持,而私见不可坚持。
《民国月刊》出世辞(19l3年5月20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64页
至于党争亦非不美之事,既有党不能无争。但党争须在政见上争,不可在意见上争。争出于正当,可以福民利国;争而出于不正当,则遗祸不穷。两党之争,如下棋然。譬如二人对奕,旁观者分为两组,按照着棋一定之规则,各相照护,不用诡谋以求自己之胜利,只以正大之方法相对待。假使手段不高,眼光不大,以致失败,败而出于正当,则胜者因十分满足,败者亦甘心不悔。即旁观照护之人,初助此方,继助彼方,即未为不可。只须用正当之方法,不用诡谋。政党亦然,他党之宗旨与自己之宗旨不相符合,因而不赞成他党,一心护持本党,求本党之胜利。其求胜利之方法,须依一定之法则,不用奸谋诡计,是之谓党德。如但求本党之胜利,不惜用卑劣行为,不正当手段,谗害异党,以弱本党之敌,此种政党,绝无党德。无党德之政党,声誉必堕地以尽,国民必不能信任其政策,何能望其长久存在呢?
《在东京留日三团体欢迎会的演说》(1913年3月1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37页
政党出与人争,有必具之要素:一党纲,一党员之行为正当。
《在上海国民党茶话会的演说》(1913年l月19日)
《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5页
政治的力量,足以改造人心,改造社会,为用至弘,成效至著。
《在广东省第五次教育大会闭幕式的演说》(1921年6月30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63页
政治和经济两个问题,总是有连带关系的,如果不问政治,怎么样能够解决经济的面包问题来要求面包呢?
《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三讲》(1924年)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98页
2、国家政治
无论那一个国家,不管他是不是强有力,只要号称国家,都是政治团体。有了国家,没有政治,国家便不能运用;有了政治,没有国家,政治便无从实行。政治是运用国家的;国家是实行政治的。可以说国家是体,政治是用。
《在黄埔军官学校的告别演说》(1924年11月3日)
《孙中山全集》第ll卷第268页
吾国自有史鉴以来,数十余朝,每当易朝,有暂分裂者,有不公裂者,而公裂者多,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在神户笔答某访各问》(1900年9月20日)
《孙中山集外集补编》第14页
国家最大的问题就是政治,如果政治不良,在国家里头无论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
《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三讲》(1924年)
《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97页
夫国旗之颁用,所重有三:一旗之历史,二旗之取义,三旗之美观也。
《复参议会论国旗函》(1912年1月12日)
《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l8页
我们要国事和党事分开来办。
《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1920年11月40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390页
无政府论之理想至为高超纯洁,有类于乌托邦(Utopia),但可望而不可即,颇以世上说部所谈之神仙世界。吾人对于神仙,既不赞成,亦不反对,故即以神仙视之可矣。
《与冯自由的谈话》(1911年以前)
《孙中山全集》第l卷第586页
说到政治,便要讲国家。国家的责任,是设立政府,为人民谋幸福。政府这个东西,近来各国学者有的说是可以保护人民,代谋幸福,主张是应该有的。有的说是干涉人民的幸福,威权太大,应该把他减少,减少至于零,便主张不应该有,而成无政府。
《在广州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演说》(1923年10月21日)
《孙中山全集》第8卷第3l8页
欲造神圣庄严之国,必有优美高尚之民,以无良民质则无良政治,无良政治则无良国。
《中国同盟会意见书》(1911年12月30日)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8页
夫聚人以为群。群之盛衰,则常视乎其群之人以为进退。国之群大于部落,亦犹是群也,故国之兴衰治乱,观其民而知焉。
《中国同盟会意见书》(1911年12月30日)
《孙中山全集》第l卷第578页
人民在国家之内,国家根基所以能稳固之理,便是在人民的文明进步,互相团结,拱卫国家。人民的文明进步,在人民的自身本来可以做得到。不过有了政治,加以提倡和辅助的工夫,进步得更快。所以我们要社会的文明很高,人民进步很快,政府不是无用的。如果有了良政府,社会的文明便有进步,便进步得很快。若是有了不良政府,社会的文明,便进步得很慢,便没有进步。这种成例,今古中外极多。
《在广州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演说》(1923年10月21日)
《孙中山全集》第8卷第318页
无论何种国民,生于何国,皆当有其国,治其国,享其国,而成为独立、自由之国民,此乃天经地义,责无旁贷者也。
《在广西阳朔人民欢迎会的演说》(1921年11月29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636页
专制国家,人民是君主的奴隶;共和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民国成立十年来,那些公仆太坏了,把中国搅得不成样子,以后不用革命来改造民国,再没有别的希望。
《在粤军第一、二军恳亲会的演说》(1921年4月23日)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22页
谋国不以诚意,未有不误国者。
《致海外同志书》(1922年9月18日)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549-550页
厌乱必须求治。
《与广州各报记者的谈话》(1917年7月31日)
《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l28页